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我省不断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日前,河北省教育厅发布了河北省2024年学生资助政策,政策覆盖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各个阶段,为广大学生提供了全方位的资助支持。
在学前教育阶段,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每年可获得500元至1000元的资助。这笔资金将优先用于减免保教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减免餐费,确保孩子们能够无忧入园。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以享受免除学杂费的待遇。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直接免除学杂费。对于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小学生为每年840元、初中生为每年1060元,均含取暖费120元,学校在此标准上相应降低义务教育学生收费标准。除了免除学杂费,所有学生还能免费获得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
除了享受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以外,在义务教育阶段内,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也将给予生活补助,小学生的生均补助标准为每年1250元,初中生的生均补助标准为每年1500元。原建档立卡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这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也有相应生活补助,小学生的生均补助标准为每年625元,初中生的生均补助标准为每年750元。
进入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平均每位学生每年2000元,用于学生补贴学习和生活费用,具体标准各市、县将结合实际在1000元至3000元范围内分2至3档。同时,对于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新生,还有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和大学新生入学救助等项目提供资助。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学生,可以享受到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免学费等优惠政策。对于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每生每年可获得6000元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对于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我省纳入国家燕山——太行山区连片特困地区的22个县的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补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我省还设置了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的政策,对于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学费补助资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对于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在高等教育阶段和研究生教育阶段,我省设置了资助项目,学生可按规定向所在高校申请。其中,高等教育阶段包含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资助项目。研究生教育阶段还设置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此外,政策还明确了对于建档立卡学生的特定资助。在我省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省内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省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可以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