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部署要求,经省委、省政府授权和批准,河北省2026年第1统计督察组日前进驻我市开展统计督察工作,督察时间12天左右。
开展统计督察,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行动,是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真抓实干、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有力举措,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安排要求,维护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要制度安排。
进驻期间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0311—87044462;举报信箱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1028号邮政信箱,邮编:050052;举报电子邮箱:tjdc@hetj.cn。受理举报期限:2026年8月17日—8月28日,受理时间为每天8∶30—17∶30。
统计督察组主要受理石家庄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