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3年度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推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市政府决定对2013年度为发展我市科技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依据《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经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议,石家庄市科技局核准,市政府批准,授予“万吨级楔横轧高质量汽车轴类件生产及应用”等3项科技成果为石家庄市科学技术特别奖;授予“注射用奥拉西坦”等78项科技成果为石家庄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河北以岭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为石家庄市科学技术进步组织奖。
希望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向获奖单位和个人学习,自觉弘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精神,以科教兴市为己任,坚持科学技术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推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为实现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石家庄作出新的贡献。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