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2-31    来源:财政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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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财农〔2020〕122号
 
石家庄市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
 
有关县区财政局:
为增加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0〕154号)要求,现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具体下达情况见附件。该资金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科目。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字〔2018〕40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函〔2018〕82号)要求,你县区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依据当地发展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可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资金。
请提前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上述资金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拨付使用。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及绩效指标
情况表
 
 
石家庄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及绩效指标情况表

市县名称

金额(万元)

绩效指标

合计

643

0

正定县

49

实施深松作业0.3万亩,实施深耕作业1万亩

石家庄市鹿泉区

184

实施深松作业0.6万亩;支持1家企业获得农产品相关认证;至少支持8个示范家庭农场;建立2个绿色防控示范区,培训人数不少于80人次;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县回收率达到70%

石家庄市栾城区

16

实施深松作业0.2万亩;建立2个绿色防控示范区,培训人数不少于80人次

石家庄市藁城区

354

实施深松作业1.8万亩,实施深耕作业1万亩,研发新机具1套;对2家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提档升级;实施农田谁设施维修保养

石家庄市长安区

40

支持1家企业获得农产品相关认证,支持1家农业企业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