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2-31    来源:财政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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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财农〔2020〕112号
 
石家庄市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保险保费省级补贴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有关县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支持农业保险发展,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保险保费省级补贴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冀财金〔2020〕55号)精神及你县区2021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申请,现安排你县区202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中央资金 万元,2020年8月-2021年7月特色农业保险保费省级奖补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见附件。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803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局按照农业保险工作相关规定,足额落实县本级应承担的补贴资金,加强保险补贴资金监管,严格审核和及时拨付保费补贴资金,确保保费补贴资金专款专用,推动农林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发挥地方开展特色农业保险的主体作用和积极性,支持当地特色农业发展,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省财政。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保险保费省级补贴资金分配表
 

附件:

 

 

 

 

提前下达 2021年农业保险保费省级补贴资金分配表

预算代码

市县名称

 合计

政策性农业保险
保费省级补贴资金

特色农业保险保费
省级奖补资金
20208-20217月)

 

合计

2036

2036

0

130123

正定县

700

700

 

130185

石家庄市鹿泉区

188

188

 

130124

石家庄市栾城区

296

296

 

130182

石家庄市藁城区

723

723

 

130102

石家庄市长安区

29

29

 

130105

石家庄市新华区

2

2

 

130107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

24

24

 

130111

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6

6

 

130186

石家庄市正定新区

33

33

 

130187

石家庄市循环化工园区

35

35

 

 
 
石家庄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