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2-29    来源:财政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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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财农〔2020〕107号
 
石家庄市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
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有关县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20〕139号)要求,现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具体金额见附件。该资金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科目。为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字〔2018〕40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函〔2018〕82号)要求,你县区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依据当地发展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可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资金。
请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前期准备工作,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绩效考核,确保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使用高效。
 
 
附件:1、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
资金情况表
2、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
资金绩效目标表
 
 
石家庄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1

 

 

 

 

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情况表

市县名称

预算代码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备注

合计

130100

 

885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140

 

石家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5

 

正定县

130123

 

35

 

石家庄市鹿泉区

130185

 

10

 

石家庄市栾城区

130124

 

115

 

石家庄市藁城区

130182

 

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