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财农〔2020〕107号
石家庄市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
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有关县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20〕139号)要求,现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具体金额见附件。该资金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科目。为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字〔2018〕40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函〔2018〕82号)要求,你县区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依据当地发展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可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资金。
请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前期准备工作,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绩效考核,确保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使用高效。
附件:1、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
资金情况表
2、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
资金绩效目标表
石家庄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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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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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名称 |
预算代码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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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3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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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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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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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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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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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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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 |
13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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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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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 |
130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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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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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 |
13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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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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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藁城区 |
130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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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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