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2-23    来源:财政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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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财农〔2020〕105号
 
石家庄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2020年度市级农业产业化专项
扶持资金的通知
 
有关县区财政局: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市级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的请示》,现对通过《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部分市级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石财农〔2019〕113号)下达的农业产业化专项扶持资金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见附件。该资金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科目。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函〔2018〕82号)要求,你县(市)区可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区分轻重缓急,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
请严格按照要求使用补助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绩效考核,确保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使用高效。
 
附件:调整2020年度市级农业产业化专项扶持资金
分配表
 
 
 
石家庄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

 

 

 

调整2020年度市级农业产业化专项扶持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市县名称

石财农[2019]113号已下达金额

此次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合计

510

0

510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0

38.1

38.1

正定县

174

-73.7

100.3

鹿泉区

171

-61.1

109.9

栾城区

102

4.5

106.5

藁城区

60

92.2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