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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18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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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我省将失业补助金审理期限延长到3月31日。失业补助金的申领期限马上就到了,凡是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满后未就业、从单位离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请在3月31日前尽快申领失业补助金。
申领时,应确认自己没有重新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营业执照、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已经申领成功但是尚未收到失业补助金的、通过手机申领过程中一直提示正在审核中的,请在3月31日前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
失业补助金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申领:
(一)微信关注“河北人社”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点击右下角“人社服务”—“河北人社APP下载”,下载安装完毕后,手机屏幕上点击“河北人社”图标,输入身份证号后刷脸登录,点服务—社会保障—失业补助金申领,核对完信息提交即可。
(二)微信搜索“石家庄人社”小程序,点击“请登录”—业务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之后按提示操作提交。
(三)支付宝搜索“石家庄人社”生活号,点击“请登录”—业务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之后按提示操作提交。
(四)下载“石家庄人社”手机APP,本人输入身份证号码刷脸登录—业务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之后按提示操作提交。
不熟悉手机操作的,可以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石家庄市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为766元/月;参保缴费满一年及以上的为776元/月。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到申领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友情提示:申领成功后务必提前到社保卡发卡银行激活社保卡的银行卡功能,以便失业补助金能正常发放到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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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市民请尽快申领失业补助金
发布时间:2022-03-18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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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我省将失业补助金审理期限延长到3月31日。失业补助金的申领期限马上就到了,凡是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满后未就业、从单位离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请在3月31日前尽快申领失业补助金。
申领时,应确认自己没有重新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营业执照、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已经申领成功但是尚未收到失业补助金的、通过手机申领过程中一直提示正在审核中的,请在3月31日前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
失业补助金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申领:
(一)微信关注“河北人社”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点击右下角“人社服务”—“河北人社APP下载”,下载安装完毕后,手机屏幕上点击“河北人社”图标,输入身份证号后刷脸登录,点服务—社会保障—失业补助金申领,核对完信息提交即可。
(二)微信搜索“石家庄人社”小程序,点击“请登录”—业务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之后按提示操作提交。
(三)支付宝搜索“石家庄人社”生活号,点击“请登录”—业务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之后按提示操作提交。
(四)下载“石家庄人社”手机APP,本人输入身份证号码刷脸登录—业务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之后按提示操作提交。
不熟悉手机操作的,可以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石家庄市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为766元/月;参保缴费满一年及以上的为776元/月。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到申领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友情提示:申领成功后务必提前到社保卡发卡银行激活社保卡的银行卡功能,以便失业补助金能正常发放到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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