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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2    来源: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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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紧紧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精神,为方便住房困难群众申请公租房,在全省范围推行公租房申请“一证办理”,并以此为抓手,全面推进公租房APP使用。截至目前,全省3.5万户家庭享受到便利。

  一、提高重视程度,强化组织调度

  河北省始终把优化公租房系统应用服务摆在公租房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明确做好系统应用服务既是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又是规范工作、杜绝违规的重要抓手,更是提高效率、便捷百姓的重要手段,促使公租房APP与提高系统应用水平同步推进。

  在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的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中,提出各市全域要实现公租房申请、受理、审核等全流程“网上办理”服务。

  在印发各市党委、政府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通报》中,对各地群众通过APP等公众端申请公租房保障和各地在线受理审核情况进行通报,督促系统全面用起来。

  二、统筹数据资源,实现联审联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运用大数据思维,建成全省公租房联审联查平台,实现省级住房保障领域“总对总”跨部门数据共享模式,平台由省级统建、统维,免费提供各市(县)使用,减轻市(县)投入,减轻地方跨部门协调压力。

  目前,平台已实现省级社保信息(参保状态、缴费金额、周期等)、民政信息(婚姻情况、低保情况、残疾情况、死亡情况)、工商信息(法人信息、经营企业)、房屋交易信息(备案合同)、税务信息(收入情况)、公安信息(居住证信息、车辆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等7大类数据的共享、交换。平台以大数据技术为核心,结合规则自动查询、数据安全脱敏等手段,实现数据汇聚、任务调度、智能规则和接口服务等全流程管理功能,核查结果自动推送至公租房管理系统。其中,智能规则允许管理员分市(县)设置收入水平、住房所在区域等保障条件,平台通过核查结果数据智能研判申请人的合规性,给出辅助审核建议,减轻审核人员工作量。

  自上线运行以来,平台累计提供了13万余次(笔)数据核查服务,数据核查范围稳步扩大,数据核查数量持续增加。

  三、提升管理实效,推行“一证办理”

  印发了《关于开展公租房申请“一证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利用公租房APP和省级联审联查平台,简化证明资料,让申请人只需提交身份证,即可完成资格申请。同时,建立健全诚信承诺制,要求申请人诚信申报家庭情况,对申报事项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失信责任。实行授权查询制,申请人须书面授权住房保障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如未取得书面授权,一律不得查询任何相关信息。开展随机抽查,针对系统审核通过的申请家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通过联系有关部门、走访街道社区和工作单位等方式,对其填报信息进行核实。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公租房保障准入审核事项的通知》,制定了省级公租房保障准入审核事项清单,通过必审和可审两项清单,指导各地精减不必要的审核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核程序,精简不必要的受理审核环节,压缩各环节办理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原有的多级审核流程精简为单级审核流程,各市公租房保障准入审核时间要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要求各地规范公租房申请受理流程、统一业务办理标准,以及全市范围内公租房申请业务,实现申请表格和核查事项、标准,办理时限的“三统一”。

  四、强化便民应用,完善多渠道受理

  对接省政务服务平台“冀时办”,将公租房APP的H5页面嵌入到“冀时办”APP中,通过“冀时办”获取申请人个人身份认证信息,将公租房APP相关业务事项融入全省政务“一网通办”服务。

  工作人员通过主动上门服务等多种互补、并存的办理形式,以适应不同类型群众的需求。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与当地建行合作,利用建行网点的自助机开展在线申请服务。(供稿/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摘自《城乡建设》202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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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全面推进公租房APP使用 实现公租房申请“一证办理”
发布时间:2023-03-02    来源: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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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紧紧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精神,为方便住房困难群众申请公租房,在全省范围推行公租房申请“一证办理”,并以此为抓手,全面推进公租房APP使用。截至目前,全省3.5万户家庭享受到便利。

  一、提高重视程度,强化组织调度

  河北省始终把优化公租房系统应用服务摆在公租房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明确做好系统应用服务既是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又是规范工作、杜绝违规的重要抓手,更是提高效率、便捷百姓的重要手段,促使公租房APP与提高系统应用水平同步推进。

  在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的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中,提出各市全域要实现公租房申请、受理、审核等全流程“网上办理”服务。

  在印发各市党委、政府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通报》中,对各地群众通过APP等公众端申请公租房保障和各地在线受理审核情况进行通报,督促系统全面用起来。

  二、统筹数据资源,实现联审联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运用大数据思维,建成全省公租房联审联查平台,实现省级住房保障领域“总对总”跨部门数据共享模式,平台由省级统建、统维,免费提供各市(县)使用,减轻市(县)投入,减轻地方跨部门协调压力。

  目前,平台已实现省级社保信息(参保状态、缴费金额、周期等)、民政信息(婚姻情况、低保情况、残疾情况、死亡情况)、工商信息(法人信息、经营企业)、房屋交易信息(备案合同)、税务信息(收入情况)、公安信息(居住证信息、车辆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等7大类数据的共享、交换。平台以大数据技术为核心,结合规则自动查询、数据安全脱敏等手段,实现数据汇聚、任务调度、智能规则和接口服务等全流程管理功能,核查结果自动推送至公租房管理系统。其中,智能规则允许管理员分市(县)设置收入水平、住房所在区域等保障条件,平台通过核查结果数据智能研判申请人的合规性,给出辅助审核建议,减轻审核人员工作量。

  自上线运行以来,平台累计提供了13万余次(笔)数据核查服务,数据核查范围稳步扩大,数据核查数量持续增加。

  三、提升管理实效,推行“一证办理”

  印发了《关于开展公租房申请“一证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利用公租房APP和省级联审联查平台,简化证明资料,让申请人只需提交身份证,即可完成资格申请。同时,建立健全诚信承诺制,要求申请人诚信申报家庭情况,对申报事项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失信责任。实行授权查询制,申请人须书面授权住房保障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如未取得书面授权,一律不得查询任何相关信息。开展随机抽查,针对系统审核通过的申请家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通过联系有关部门、走访街道社区和工作单位等方式,对其填报信息进行核实。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公租房保障准入审核事项的通知》,制定了省级公租房保障准入审核事项清单,通过必审和可审两项清单,指导各地精减不必要的审核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核程序,精简不必要的受理审核环节,压缩各环节办理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原有的多级审核流程精简为单级审核流程,各市公租房保障准入审核时间要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要求各地规范公租房申请受理流程、统一业务办理标准,以及全市范围内公租房申请业务,实现申请表格和核查事项、标准,办理时限的“三统一”。

  四、强化便民应用,完善多渠道受理

  对接省政务服务平台“冀时办”,将公租房APP的H5页面嵌入到“冀时办”APP中,通过“冀时办”获取申请人个人身份认证信息,将公租房APP相关业务事项融入全省政务“一网通办”服务。

  工作人员通过主动上门服务等多种互补、并存的办理形式,以适应不同类型群众的需求。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与当地建行合作,利用建行网点的自助机开展在线申请服务。(供稿/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摘自《城乡建设》202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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