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晓华)6月28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办了“河北省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59.7万人,较2019年末增加了2.2万人;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达到5127元/人/年,平均补差标准达到3276元/人/年(273元/月),较2019年末分别提高了220元和132元,进一步提升了兜底保障水平。
目前,全省232.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兜底保障84.1万人,占36.2%。其中,未脱贫的3.4万人中,兜底保障2.81万人,占比达到82.6%,较2019年末提高了10.1个百分点。指导各级将9.6万扶贫部门防贫对象作为重点,加强日常监测,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截至目前,防贫对象中纳入兜底保障的3.57万人,占37.2%。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享受两项补贴情况定期进行比对检查,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相关政策。截止目前,全省贫困人口中,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0.2万人,每人每月发放补贴不低于66元;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3.4万人,每人每月发放补贴不低于60元,做到了应补尽补。另外,为改善深度贫困地区残疾人生活质量,减轻深度贫困地区残疾人康复费用负担,我省组织实施了“福康工程”项目,为全省10个深度贫困县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免费配置假肢矫形器,免费配发轮椅、拐杖等康复辅助器具。
对农村101.2万非贫困低保、特困对象进行监测。对有劳动能力的非贫困低保对象实施就业产业帮扶,落实就业救助政策,消除“零就业”家庭,落实低保就业成本扣除和渐退期政策,纳入就业专项培训计划,开展就业指导、农业发展项目帮扶等服务,增强自我发展和稳定增收能力。
全省因疫情新纳入低保、特困人员2.6万多人,实施临时救助4.27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839.4万元。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救助金。及时拨付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和价格临时补贴资金,根据物价变动情况,适时启动联动机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同时,指导各地采取发放生活用品、防疫用品、生活必需品等方式,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至目前,全省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3238万元,救助困难群众410万人次。
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将敬老院改造提升工作纳入2020年社区和居家养老民心工程。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实现动态管理,推动建立面向城乡其他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的居家社区探访制度。
对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进行全面排查、逐人建档立卡,将6600多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按照散居孤儿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2020年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的养育标准较上年每人每月提高150元,分别达到1450元和1000元,进一步提升了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落实“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切实解决孤儿医疗和孤儿成年后教育问题。
信息来源:燕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