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21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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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公提案字〔2021〕第40号
 
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365号提案的答复
 
张东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摩托车适度放开‘禁限摩’行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交管部门严格落实1999年4月27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制定实施《石家庄市99环保攻坚战实施方案》中“从99年5月1日起,在市建成区内,除特殊情况(如残疾人等)外,禁止新增摩托车(含助力车,下同),停止办理摩托车牌照;在中山路(维明街—体育大街)继续禁止摩托车行驶;市建成区外的摩托车禁止在市建成区内行驶;本市现有摩托车尾气超标排放的禁止在建成区行驶”的工作要求,为方便广大群众明确有关限行措施,在2018年12月20日向社会发布《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中,再次明确“禁止摩托车在市区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行驶。”
下一步,我局将向市政府建议,邀请专家就摩托车禁行问题开展科学论证,综合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摩托车管理办法。
 
 
石家庄市公安局
2021年6月20日
 
 
 
 
 
 
 
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6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21    来源:公安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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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公提案字〔2021〕第40号
 
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365号提案的答复
 
张东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摩托车适度放开‘禁限摩’行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交管部门严格落实1999年4月27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制定实施《石家庄市99环保攻坚战实施方案》中“从99年5月1日起,在市建成区内,除特殊情况(如残疾人等)外,禁止新增摩托车(含助力车,下同),停止办理摩托车牌照;在中山路(维明街—体育大街)继续禁止摩托车行驶;市建成区外的摩托车禁止在市建成区内行驶;本市现有摩托车尾气超标排放的禁止在建成区行驶”的工作要求,为方便广大群众明确有关限行措施,在2018年12月20日向社会发布《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中,再次明确“禁止摩托车在市区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行驶。”
下一步,我局将向市政府建议,邀请专家就摩托车禁行问题开展科学论证,综合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摩托车管理办法。
 
 
石家庄市公安局
202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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