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19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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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书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技创新发展清洁能源供热 助推双碳目标的实现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市双代办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电代优先;宜煤则煤、型煤托底,兼顾其它清洁能源替代”的原则,充分考虑电力、燃气等能源保障能力,积极推广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供暖,全面推广热泵设备,贯彻新发展理念,助推实现双碳目标,多种形式推进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一、实施“分布式光伏+电取暖”改造
2021年我市农村地区实施“分布式光伏+电取暖”改造共计3万户,主要分布在元氏县、井陉县、行唐县、赞皇县、灵寿县、平山县6个山区县,我市实际完成改造任务3.1万户,超额完成改造任务。
为切实做好我市边远地区光伏+电取暖工作,2021年6月29日,市双代办召开了“全市边远地区光伏+电取暖座谈会”,组织各县提前入手做好准备工作;2021年7月5日,市双代办联合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印发了《石家庄市光伏+电取暖确村确户方案》(石代煤办〔2021〕18号),明确了政策要求,组织各县全面开展确村确户工作;2021年8月10日,经市政府批准,市双代办印发了《石家庄市2021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石代煤办〔2021〕23号),明确了工作要求、计划安排、支持政策、保障措施,组织各县(市、区)有序推进我市山区县分布式光伏+电取暖改造工作。
二、全面推广热泵技术
在电代煤改造初期,部分电采暖设备存在运行费用高、采暖效果差的问题,而采暖效果好的设备又存在价格高的问题。比如:2018年之前入围的空气源热泵大多售价在1.5万元以上,减去政府补贴的7400元,农户最少还要掏7000元;地源热泵最便宜的为1.8万元,减去政府补贴的7400元,农户最少还要掏1万元。沉重的资金压力,让农户望而却步,严重制约了热泵设备的推广应用。
为让用户“用得起,用得好”,我市出台了捆绑使用热泵设备补贴和运行补贴政策,细化了执行标准,降低了百姓采购成本;采用大规模集中采购的方式,压低了热泵采购价格,从2019年开始,因地制宜,在电力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广泛推广采用了节能效果好运行费用低的热泵技术:在平原地质条件适宜、地热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中推广使用地源热泵;在不适合进行气代煤改造的山区和地理条件不适合使用地源热泵的地区,推广使用空气源热泵,我市“晋州市安家庄小型地源热泵项目案例”、“无极县空气源项目案例”入选了《河北省电代煤项目案例选编》,在全省起到了引导示范作用。2019年全市采用热泵技术取暖达到8.5万户,采用热泵技术取暖占到电代煤实际安装总数的74%。2020年全市采用热泵技术取暖用户3.1万户,占比73%。2021年我市电代煤及“分布式光伏+电取暖”改造任务共计3.6577万户(其中:电代煤0.6577万户、“光伏+电取暖”3万户),我市实际完成改造4.5956万户(其中:电代煤1.4959万户、“光伏+电取暖”3.0997万户),超额完成改造任务,各县(市)在电代煤及“光伏+电取暖”改造中,全部采用了热泵设备,受到群众的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出台“太阳能+气代煤”补助政策
2021年,我市印发了《石家庄市2021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除明确2021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政策外,还对“太阳能+气代煤”改造方式明确了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了我市财政补助政策。为今后我市推行了“太阳能+气代煤”采暖方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完善气代煤电代煤后续补助政策
为巩固和提升“双代”改造工作成效,推动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可持续运行,2021年10月省双代办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助长效机制的通知》(冀代煤办〔2021〕33号),延长了省级补助年限。根据省级政策,经市政府批准,市双代办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助长效机制的通知》(石代煤办〔2022〕2号),将补助年限由之前的5年延长到9年,完善了“双代”后续补助政策,让农户用得起用得上。
做好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离不开各级、各部门、各位代表的大力支持和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在双代工作中继续推广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支持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空气源热泵”互补供热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为乡村振兴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最后,感谢魏书江代表对我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的关心和帮助!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8月9日
 
 
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5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8-19    来源: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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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书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技创新发展清洁能源供热 助推双碳目标的实现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市双代办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电代优先;宜煤则煤、型煤托底,兼顾其它清洁能源替代”的原则,充分考虑电力、燃气等能源保障能力,积极推广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供暖,全面推广热泵设备,贯彻新发展理念,助推实现双碳目标,多种形式推进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一、实施“分布式光伏+电取暖”改造
2021年我市农村地区实施“分布式光伏+电取暖”改造共计3万户,主要分布在元氏县、井陉县、行唐县、赞皇县、灵寿县、平山县6个山区县,我市实际完成改造任务3.1万户,超额完成改造任务。
为切实做好我市边远地区光伏+电取暖工作,2021年6月29日,市双代办召开了“全市边远地区光伏+电取暖座谈会”,组织各县提前入手做好准备工作;2021年7月5日,市双代办联合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印发了《石家庄市光伏+电取暖确村确户方案》(石代煤办〔2021〕18号),明确了政策要求,组织各县全面开展确村确户工作;2021年8月10日,经市政府批准,市双代办印发了《石家庄市2021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石代煤办〔2021〕23号),明确了工作要求、计划安排、支持政策、保障措施,组织各县(市、区)有序推进我市山区县分布式光伏+电取暖改造工作。
二、全面推广热泵技术
在电代煤改造初期,部分电采暖设备存在运行费用高、采暖效果差的问题,而采暖效果好的设备又存在价格高的问题。比如:2018年之前入围的空气源热泵大多售价在1.5万元以上,减去政府补贴的7400元,农户最少还要掏7000元;地源热泵最便宜的为1.8万元,减去政府补贴的7400元,农户最少还要掏1万元。沉重的资金压力,让农户望而却步,严重制约了热泵设备的推广应用。
为让用户“用得起,用得好”,我市出台了捆绑使用热泵设备补贴和运行补贴政策,细化了执行标准,降低了百姓采购成本;采用大规模集中采购的方式,压低了热泵采购价格,从2019年开始,因地制宜,在电力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广泛推广采用了节能效果好运行费用低的热泵技术:在平原地质条件适宜、地热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中推广使用地源热泵;在不适合进行气代煤改造的山区和地理条件不适合使用地源热泵的地区,推广使用空气源热泵,我市“晋州市安家庄小型地源热泵项目案例”、“无极县空气源项目案例”入选了《河北省电代煤项目案例选编》,在全省起到了引导示范作用。2019年全市采用热泵技术取暖达到8.5万户,采用热泵技术取暖占到电代煤实际安装总数的74%。2020年全市采用热泵技术取暖用户3.1万户,占比73%。2021年我市电代煤及“分布式光伏+电取暖”改造任务共计3.6577万户(其中:电代煤0.6577万户、“光伏+电取暖”3万户),我市实际完成改造4.5956万户(其中:电代煤1.4959万户、“光伏+电取暖”3.0997万户),超额完成改造任务,各县(市)在电代煤及“光伏+电取暖”改造中,全部采用了热泵设备,受到群众的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出台“太阳能+气代煤”补助政策
2021年,我市印发了《石家庄市2021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除明确2021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政策外,还对“太阳能+气代煤”改造方式明确了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了我市财政补助政策。为今后我市推行了“太阳能+气代煤”采暖方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完善气代煤电代煤后续补助政策
为巩固和提升“双代”改造工作成效,推动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可持续运行,2021年10月省双代办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助长效机制的通知》(冀代煤办〔2021〕33号),延长了省级补助年限。根据省级政策,经市政府批准,市双代办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助长效机制的通知》(石代煤办〔2022〕2号),将补助年限由之前的5年延长到9年,完善了“双代”后续补助政策,让农户用得起用得上。
做好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离不开各级、各部门、各位代表的大力支持和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在双代工作中继续推广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支持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空气源热泵”互补供热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为乡村振兴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最后,感谢魏书江代表对我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的关心和帮助!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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