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雪乔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居民垃圾分类的建议”已收悉,在收到您的意见与建议后,我部门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以社区为依托开展垃圾分类
2021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条就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依法行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行政执法权,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社区)组织动员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活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社区)应当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方式,督促、动员辖区内单位和个人主动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活动。
工作中,我办组织专业培训团队,对居委会的工作人员、社区物业管理人员、小区督导人员进行了百场专业知识培训,同时制定宣传方案,全市所有县市区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每季度一个主题,在人口密集场所(广场)举行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并定于每月最后一个周六为有害垃圾收集日,以社区为单位各自组织。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宣传海报以及垃圾分类相关小礼品等让社区管理者意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以点带面推动垃圾分类。
二、新小区先行带动垃圾分类工作
《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明确了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配套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既有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的,应当予以更新或者改造。
工作中,我办下发了《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评树活动实施方案》,同时于2022年8月份由各区推荐,市分类办审核,确定了18个示范小区,并要求各县(市、区)依据《石家庄市示范小区建设标准》,每年1月、7月中旬,对辖区内小区进行自评推荐,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垃圾分类工作。
三、居民垃圾分类建议各小区定时定点投放
根据河北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的若干意见》,我办制定下发了关于《逐步推行定时定点投放并增设误时投放点》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对既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站)升级改造,综合考虑生活垃圾产量和服务半径,对城区居民小区全部推行“撤桶并点”,同时合理规划设置以定时定点投放为主,24小时投放点为辅的投放点(站)。
目前我市83个街道办事处(乡镇)分别选出了83个试点小区推行定时定点投放,由于居民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居民还没有形成良好的分类意识,也没有养成良好的分类习惯,从随意投放到定点投放再到定时投放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我办下一步会加大宣传与执法力度,合理利用《条例》有效推动垃圾分类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采纳社会各方面好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共同打造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