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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1-25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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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石家庄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制度要求,我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一系列组织领导、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制度。构建了局办公室主抓、各处室、单位具体抓、分管领导负总责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办公室专门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工作,抓好公开工作的落实。通过民政工作会议、年中分析会等,及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各处室的责任,规范信息录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严格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由各处室对拟公开的信息依法进行审查后,报局领导审核确定后予以发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突出可读性、便利性,设置了民政要闻、基层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媒体关注、网上咨询等多个栏目,重点推进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策法规、工作规划、统计数据、财政预算信息,着力加强了新闻宣传、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充分发挥了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2018年,我局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86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56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5条,收到并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5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制定出台了《石家庄市民政局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重点公开了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信息,临时救助信息,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信息,儿童福利信息等内容。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台、网络和办事指南等载体,将民政政策法规、工作最新动态及重要决策及时向社会公布,增强了民政工作透明度。广泛宣传城乡低保等民政惠民政策,开展了以“社会救助·民政在行动”为主题的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集中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人员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进行宣传,组织志愿者到学校、乡村、广场院落以及重点农户家中进行集中宣讲,印发宣传册页12万份,并在网站上同步上传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救助、养老福利、儿童福利、殡葬等涉及民政惠民政策法规、保障标准、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公开内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负面清单”向社会进行公布,方便群众办事。对社会组织年检事项的办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认真做好新闻发布及解读回应工作
一是建立新闻发布制度。按要求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并指定一名副局长为我局新闻发言人。2018年针对救助贫困白内障患者召开了慈善光明行年度总结发布会,局主要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二是扎实做好政策解读。始终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考虑、同安排、同推进。出台重要政策性文件同时报批相应文件草案和解读材料。通过印发宣传材料、赠送书籍、现场解答等方式向一线群众解读政策。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网络载体对养老、殡葬、救助等重大政策进行解读。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在网站设立互动渠道,实现在线咨询、留言、投诉等功能,及时答复群众咨询的问题,安排专人负责每个工作日定时查收信件,并做好登记、分别、催办工作。对于一般问题7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对于较复杂问题,核实相关档案资料后会及时给网民回复。2018年,共收到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箱”群众来信转办118件,全部按时办结,本局网上咨询及局长信箱收到群众来信89件全部办结答复。
(三)规范公开平台、载体建设运行
2018年,我局积极适应信息化建设发展形势,在加强民政门户网站建设、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开通监督投诉电话的同时,紧扣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不断强化信息平台建设,认真做好“石家庄民政”官方微博,依托“政府信箱”、“12345市政府公开电话”等载体,实现公众与我局政策业务咨询的实时交流,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具实效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探索新媒体客户端等公开载体,及时公开和更新各类信息。借助公益慈善晚会、爱心补助金发放仪式、各大报刊、专栏及户外LED屏等媒体,广泛养老、救助、慈善、殡葬等各类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大大提高了民政工作的影响力。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由公民、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份,依法受理有效申请5份,上述有效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按《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市民政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8年,市民政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均维持了原具体行政行为。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明显,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加大;二是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三是运用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不多,仍需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这些有待于今后不断的完善。2019年,主要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培训教育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政策文件精神的学习教育,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充实加强工作力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加大对社会救助、养老福利政策落实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凡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在出台前广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自觉接受法律、监察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
三是积极探索新媒体公开途径。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继续办好民政门户网站和微博平台,结合工作重点开展线上和线下互动,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民政工作。加强干部职工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培训和运用。继续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流程图的全面梳理,进一步提升网办率,提高为民服务效率。
四是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中去,坚持经常性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奖优罚劣,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办事高效、运作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制,促进我市民政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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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5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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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石家庄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制度要求,我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一系列组织领导、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制度。构建了局办公室主抓、各处室、单位具体抓、分管领导负总责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办公室专门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工作,抓好公开工作的落实。通过民政工作会议、年中分析会等,及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各处室的责任,规范信息录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严格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由各处室对拟公开的信息依法进行审查后,报局领导审核确定后予以发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突出可读性、便利性,设置了民政要闻、基层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媒体关注、网上咨询等多个栏目,重点推进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策法规、工作规划、统计数据、财政预算信息,着力加强了新闻宣传、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充分发挥了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2018年,我局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86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56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5条,收到并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5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制定出台了《石家庄市民政局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重点公开了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信息,临时救助信息,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信息,儿童福利信息等内容。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台、网络和办事指南等载体,将民政政策法规、工作最新动态及重要决策及时向社会公布,增强了民政工作透明度。广泛宣传城乡低保等民政惠民政策,开展了以“社会救助·民政在行动”为主题的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集中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人员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进行宣传,组织志愿者到学校、乡村、广场院落以及重点农户家中进行集中宣讲,印发宣传册页12万份,并在网站上同步上传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救助、养老福利、儿童福利、殡葬等涉及民政惠民政策法规、保障标准、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公开内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负面清单”向社会进行公布,方便群众办事。对社会组织年检事项的办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认真做好新闻发布及解读回应工作
一是建立新闻发布制度。按要求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并指定一名副局长为我局新闻发言人。2018年针对救助贫困白内障患者召开了慈善光明行年度总结发布会,局主要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二是扎实做好政策解读。始终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考虑、同安排、同推进。出台重要政策性文件同时报批相应文件草案和解读材料。通过印发宣传材料、赠送书籍、现场解答等方式向一线群众解读政策。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网络载体对养老、殡葬、救助等重大政策进行解读。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在网站设立互动渠道,实现在线咨询、留言、投诉等功能,及时答复群众咨询的问题,安排专人负责每个工作日定时查收信件,并做好登记、分别、催办工作。对于一般问题7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对于较复杂问题,核实相关档案资料后会及时给网民回复。2018年,共收到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箱”群众来信转办118件,全部按时办结,本局网上咨询及局长信箱收到群众来信89件全部办结答复。
(三)规范公开平台、载体建设运行
2018年,我局积极适应信息化建设发展形势,在加强民政门户网站建设、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开通监督投诉电话的同时,紧扣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不断强化信息平台建设,认真做好“石家庄民政”官方微博,依托“政府信箱”、“12345市政府公开电话”等载体,实现公众与我局政策业务咨询的实时交流,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具实效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探索新媒体客户端等公开载体,及时公开和更新各类信息。借助公益慈善晚会、爱心补助金发放仪式、各大报刊、专栏及户外LED屏等媒体,广泛养老、救助、慈善、殡葬等各类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大大提高了民政工作的影响力。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由公民、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份,依法受理有效申请5份,上述有效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按《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市民政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8年,市民政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均维持了原具体行政行为。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明显,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加大;二是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三是运用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不多,仍需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这些有待于今后不断的完善。2019年,主要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培训教育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政策文件精神的学习教育,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充实加强工作力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加大对社会救助、养老福利政策落实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凡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在出台前广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自觉接受法律、监察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
三是积极探索新媒体公开途径。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继续办好民政门户网站和微博平台,结合工作重点开展线上和线下互动,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民政工作。加强干部职工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培训和运用。继续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流程图的全面梳理,进一步提升网办率,提高为民服务效率。
四是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中去,坚持经常性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奖优罚劣,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办事高效、运作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制,促进我市民政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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