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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1-15    来源:市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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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石家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石家庄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石政办函〔2017〕92号),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一系列部署,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公开途径、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狠抓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咨询、依申请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了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归纳、整理、修订了《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石卫〔2017〕35号)。三是委主要负责人参加与市电视台联合录制《民生热点面对面——“双问计”活动对话卫计委》,与网民互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等方面的新措施、新举措,释疑解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四是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关注和回应媒体报道热点及社会热议事件。五是做好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12320公共卫生热线服务工作和医院患者回访系统及计生服务回访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咨询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委政府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媒体等形式向公众公开。2017年,在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信息1079条。做到了及时更新,没有虚假和不完整信息。
一是财政预决算信息。继续按照统一要求,公开了委年度部门预算和上年度部门决算,并对“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作出详细说明。二是推动行政事项信息公开,公开发布并更新市卫生计生委《责任清单》、《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三是计划生育证件办理信息。定期向社会公示一孩、二孩登记、光荣证与再生育办理情况。四是认真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便民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逐项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和服务,重点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同时,积极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了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努力改善群众就医感受。五是行政执法公开。充分利用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信息平台数据,向本系统官网及政府法制、信用部门网站推送执法信息,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及时将公共卫生监督抽检、专项执法检查、卫生信誉评定、投诉举报查处等结果向社会公示,2017年度共公开行政处罚案件87件。六是搭建二维码阳光服务平台,实现行政执法与百姓互动,同时邀请公众与媒体共同参与热点问题的行政执法活动。七是每季度在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我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八是新闻宣传公开工作。组织安排市级以上媒体采访42次,专访15次。编发《石家庄日报卫生计生专版》25期、《卫生与健康》12期、《石家庄人口》6期。《生命之旅》广播栏目播出37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市卫生计生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1件,均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方面还与公众的期待有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建设需进一步推进,解读效果和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
2018年,市卫生计生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与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工作的力度,加强委政府网站建设,完善相关功能,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或重大舆情。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健全完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深化医疗服务和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88号;邮编:050021;电话:0311-66610022;传真:0311-66610019;电子邮箱:sjz66610022@163.com。
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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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5    来源:市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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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石家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石家庄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石政办函〔2017〕92号),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一系列部署,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公开途径、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狠抓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咨询、依申请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了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归纳、整理、修订了《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石卫〔2017〕35号)。三是委主要负责人参加与市电视台联合录制《民生热点面对面——“双问计”活动对话卫计委》,与网民互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等方面的新措施、新举措,释疑解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四是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关注和回应媒体报道热点及社会热议事件。五是做好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12320公共卫生热线服务工作和医院患者回访系统及计生服务回访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咨询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委政府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媒体等形式向公众公开。2017年,在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信息1079条。做到了及时更新,没有虚假和不完整信息。
一是财政预决算信息。继续按照统一要求,公开了委年度部门预算和上年度部门决算,并对“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作出详细说明。二是推动行政事项信息公开,公开发布并更新市卫生计生委《责任清单》、《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三是计划生育证件办理信息。定期向社会公示一孩、二孩登记、光荣证与再生育办理情况。四是认真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便民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逐项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和服务,重点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同时,积极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了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努力改善群众就医感受。五是行政执法公开。充分利用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信息平台数据,向本系统官网及政府法制、信用部门网站推送执法信息,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及时将公共卫生监督抽检、专项执法检查、卫生信誉评定、投诉举报查处等结果向社会公示,2017年度共公开行政处罚案件87件。六是搭建二维码阳光服务平台,实现行政执法与百姓互动,同时邀请公众与媒体共同参与热点问题的行政执法活动。七是每季度在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我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八是新闻宣传公开工作。组织安排市级以上媒体采访42次,专访15次。编发《石家庄日报卫生计生专版》25期、《卫生与健康》12期、《石家庄人口》6期。《生命之旅》广播栏目播出37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市卫生计生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1件,均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方面还与公众的期待有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建设需进一步推进,解读效果和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
2018年,市卫生计生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与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工作的力度,加强委政府网站建设,完善相关功能,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或重大舆情。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健全完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深化医疗服务和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88号;邮编:050021;电话:0311-66610022;传真:0311-66610019;电子邮箱:sjz66610022@163.com。
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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