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16  > 市政府部门
发布时间:2017-02-14    来源:市卫计委
【字体: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石家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石家庄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石政办函〔2016〕86号),结合部门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委主要负责人参加市广播电台《行风热线》专访4期,与网民互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等方面的新措施、新举措,释疑解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三是建立培训制度,将相关工作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举办了办公室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水平。四是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关注和回应媒体报道热点及社会热议事件。五是做好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12320公共卫生热线服务工作和医院患者回访系统及计生服务回访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咨询服务。
(二)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积极开展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明确委预算管理单位投资基本建设重大事项审议规则,将项目单位总体规划和拟建项目的院内公示情况作为审批的必要条件,未进行信息公示的建设事项,一律不予受理。二是促进药品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并组织落实;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工作。三是加强科技管理信息公开。对市科技奖推荐评审、科技重大专项评审信息及科研成果的信息公开。
(三)加强医疗与公共卫生领域服务信息公开。一是持续开展以医疗机构为重点的院务公开工作,将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医疗机构综合评价体系,并与医疗卫生行风政风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等级评审等工作紧密结合。二是开展建设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活动,落实医疗保障制度相关政策公示和告知制度;推动社区卫生信息平台与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有效对接,通过多种形式向服务对象公开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范围、服务项目、价格等相关内容。三是对全市634家大型商场(超市)、宾馆、游泳场所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信誉度进行等级评定,统一更换卫生监督公示栏中“脸谱”标识,并向社会公开。四是在我市所有公共场所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和“二维码”信息服务平台。当消费者进入公共场所消费时,可以看到该场所在明显处摆放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张贴有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报告、卫生信誉度等级等内容。也可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公共场所信息,可在线查看该场所的卫生状况,并且对其服务进行评价打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委政府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媒体等形式向公众公开。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财政预决算信息。继续按照统一要求,公开了委年度部门预算和上年度部门决算,并对“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作出详细说明。二是抓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信息等内容。三是推动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公开发布市卫生计生委《责任清单》、《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四是计划生育证件办理信息。定期向社会公示一孩、二孩登记、光荣证与再生育办理情况。
(二)委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结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优化委政府网站栏目和内容,进一步完善搜索功能,建设维护好网上办事大厅、政府信箱等特色栏目,动态更新委政府信息目录,发挥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范围,提高信息到达率,且注重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据统计,2016年,我委官网共发布各类信息1210篇。积极借助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
(三)委政务大厅受理情况。委政务大厅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596项、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变更3371人次,邮寄、现场送达等方式发放各类文书678件,接待以电话、信件和现场来访等形式的咨询近万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市卫生计生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均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虽有进步,能够及时公开,但离最高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二是网站建设还要充实内容。
2017年,市卫生计生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与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工作的力度,加强委政府网站建设,完善相关功能,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或重大舆情。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健全完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深化医疗服务和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88号;邮编:050021;电话:0311-66610022;传真:0311-66610019;电子邮箱:sjz66610022@163.com。
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
2017年2月14日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16 >> 市政府部门
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14    来源:市卫计委
【字体: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石家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石家庄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石政办函〔2016〕86号),结合部门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委主要负责人参加市广播电台《行风热线》专访4期,与网民互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等方面的新措施、新举措,释疑解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三是建立培训制度,将相关工作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举办了办公室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水平。四是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关注和回应媒体报道热点及社会热议事件。五是做好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12320公共卫生热线服务工作和医院患者回访系统及计生服务回访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咨询服务。
(二)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积极开展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明确委预算管理单位投资基本建设重大事项审议规则,将项目单位总体规划和拟建项目的院内公示情况作为审批的必要条件,未进行信息公示的建设事项,一律不予受理。二是促进药品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并组织落实;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工作。三是加强科技管理信息公开。对市科技奖推荐评审、科技重大专项评审信息及科研成果的信息公开。
(三)加强医疗与公共卫生领域服务信息公开。一是持续开展以医疗机构为重点的院务公开工作,将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医疗机构综合评价体系,并与医疗卫生行风政风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等级评审等工作紧密结合。二是开展建设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活动,落实医疗保障制度相关政策公示和告知制度;推动社区卫生信息平台与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有效对接,通过多种形式向服务对象公开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范围、服务项目、价格等相关内容。三是对全市634家大型商场(超市)、宾馆、游泳场所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信誉度进行等级评定,统一更换卫生监督公示栏中“脸谱”标识,并向社会公开。四是在我市所有公共场所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和“二维码”信息服务平台。当消费者进入公共场所消费时,可以看到该场所在明显处摆放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张贴有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报告、卫生信誉度等级等内容。也可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公共场所信息,可在线查看该场所的卫生状况,并且对其服务进行评价打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委政府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媒体等形式向公众公开。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财政预决算信息。继续按照统一要求,公开了委年度部门预算和上年度部门决算,并对“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作出详细说明。二是抓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信息等内容。三是推动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公开发布市卫生计生委《责任清单》、《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四是计划生育证件办理信息。定期向社会公示一孩、二孩登记、光荣证与再生育办理情况。
(二)委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结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优化委政府网站栏目和内容,进一步完善搜索功能,建设维护好网上办事大厅、政府信箱等特色栏目,动态更新委政府信息目录,发挥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范围,提高信息到达率,且注重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据统计,2016年,我委官网共发布各类信息1210篇。积极借助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
(三)委政务大厅受理情况。委政务大厅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596项、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变更3371人次,邮寄、现场送达等方式发放各类文书678件,接待以电话、信件和现场来访等形式的咨询近万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市卫生计生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均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虽有进步,能够及时公开,但离最高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二是网站建设还要充实内容。
2017年,市卫生计生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与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工作的力度,加强委政府网站建设,完善相关功能,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或重大舆情。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健全完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深化医疗服务和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88号;邮编:050021;电话:0311-66610022;传真:0311-66610019;电子邮箱:sjz66610022@163.com。
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
2017年2月14日
关于本网|网站声明|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承办
冀ICP备06000020号-1 网站标识码:1301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