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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2-17    来源: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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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石家庄市商务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报中所列2016年度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我局门户网站http://www.sjzmbc.gov.cn/可下载本年报的电子版。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311-86689151。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16﹞3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建立了由各处室(单位)具体工作人员为信息员,各处室(单位)领导负责审核,电子商务与信息化处负责日常维护,局政策法规处、办公室牵头督导的政务公开内部工作网络体系。根据《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石政办函﹝2016﹞86号)文件要求,我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紧密结合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重点强化了“四个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资金信息、重大资金项目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较好地完成了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市商务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和石家庄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07条,通过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信息126条;参加石家庄人民广播电台的《行风热线》专题节目2期;自2016年2月开始我局利用石家庄日报就商务领域出台的有关双创细则和文件进行了详细政策解读。
在夜经济活动开展期间,我局参加新闻882“行风热线”栏目2次,在日报社刊发各类新闻稿件、活动宣传图片50余篇(张),在市电视台播放各类新闻等55条(民生关注31条、新闻夜班车19条、石家庄新闻5条)。新浪、搜狐、石家庄发布等各类网络新闻媒体转发报道达300余次。开通了“石家庄夜经济”、“夜经济目的地”两个微信公众号。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活动和商家打折促销信息1700余条,更新信息2520条以上。利用微信平台开展的“打造夜生活目的地”系列评选活动,吸引市民投票66万人次。开设了“中国石家庄商务发布”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商务动态、政务信息,积极做好商务政务公开与信息服务社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设置了以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途径:一是商务局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内公开,方便互联网用户查阅;二是及时将公开信息送交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和行政服务中心等相关政府信息查阅点;三是商务局微信公众号公开;四是大型商贸活动等重点工作主要以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报道、通告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有1家企业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1件依申请公开件已全部答复。其中,“同意公开”公开为1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商务局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2016年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商务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更新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对重要政策性文件解读形式还不够灵活。
(二)改进措施
1.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各处室(单位)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2.我局将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工作形式,增强各业务处室政策解读意识,在政策发布后及时公开政策解读材料。
3.我局将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让更多公众了解公开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打造便民服务窗口、实现资讯互通、实现政府与公众双向互动的系统工程。今后我们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程序化,确保时效性强、互动性足、群众满意率高。
石家庄市商务局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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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商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17    来源: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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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石家庄市商务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报中所列2016年度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我局门户网站http://www.sjzmbc.gov.cn/可下载本年报的电子版。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311-86689151。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16﹞3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建立了由各处室(单位)具体工作人员为信息员,各处室(单位)领导负责审核,电子商务与信息化处负责日常维护,局政策法规处、办公室牵头督导的政务公开内部工作网络体系。根据《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石政办函﹝2016﹞86号)文件要求,我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紧密结合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重点强化了“四个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资金信息、重大资金项目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较好地完成了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市商务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和石家庄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07条,通过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信息126条;参加石家庄人民广播电台的《行风热线》专题节目2期;自2016年2月开始我局利用石家庄日报就商务领域出台的有关双创细则和文件进行了详细政策解读。
在夜经济活动开展期间,我局参加新闻882“行风热线”栏目2次,在日报社刊发各类新闻稿件、活动宣传图片50余篇(张),在市电视台播放各类新闻等55条(民生关注31条、新闻夜班车19条、石家庄新闻5条)。新浪、搜狐、石家庄发布等各类网络新闻媒体转发报道达300余次。开通了“石家庄夜经济”、“夜经济目的地”两个微信公众号。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活动和商家打折促销信息1700余条,更新信息2520条以上。利用微信平台开展的“打造夜生活目的地”系列评选活动,吸引市民投票66万人次。开设了“中国石家庄商务发布”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商务动态、政务信息,积极做好商务政务公开与信息服务社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设置了以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途径:一是商务局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内公开,方便互联网用户查阅;二是及时将公开信息送交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和行政服务中心等相关政府信息查阅点;三是商务局微信公众号公开;四是大型商贸活动等重点工作主要以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报道、通告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有1家企业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1件依申请公开件已全部答复。其中,“同意公开”公开为1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商务局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2016年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商务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更新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对重要政策性文件解读形式还不够灵活。
(二)改进措施
1.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各处室(单位)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2.我局将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工作形式,增强各业务处室政策解读意识,在政策发布后及时公开政策解读材料。
3.我局将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让更多公众了解公开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打造便民服务窗口、实现资讯互通、实现政府与公众双向互动的系统工程。今后我们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程序化,确保时效性强、互动性足、群众满意率高。
石家庄市商务局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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