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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2-27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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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冀政信息公开办函〔2015〕1号)精神,由石家庄市司法局负责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泰华街476号;邮编:050071;电话:0311-86262007;电子邮箱:sfjbgsyq@163.com)。
一、概述
2016 年,石家庄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实施《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石政办函〔2011〕34号)要求,按照石家庄市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的部署安排,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健全组织机构,制定详实措施,加强跟踪问效,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狠抓落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司法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志魁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有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由纪检组负责对公开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阶段性整改。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健康开展,对工作岗位调动的领导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业务科室明确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专职人员统一发布,确保了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二)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石家庄市司法局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石家庄市司法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石家庄市司法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期限和保密审查等方面对信息公开工作做出了具体要求,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认真学习省市有关精神,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平台升级培训,掌握了新的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及有关要求,学习贯彻落实了省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提高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继续坚持“及时公开的原则”,对司法局机构设置、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政务公告、财政预算、法治宣传工作、领导活动、领导讲话、政策法规、司法研究、专题报道等政府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开。对刑释解教、律师公证、基层工作、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统计数据等工作及相关业务事宜,继续加大公开力度,扩大群众知悉面,及时准确公开。
(二)公开的主要载体形式。利用河北省司法厅、石家庄市政府网站和司法局门户网站以及河北法制网、石家庄政法综治网、《河北法制报》《石家庄日报》、微信、微博等多家媒体和方式进行公开,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16年司法局进一步对律师、公证、司法考试、法律服务等内容的信息公开进行了完善,同时对与司法行政相关的内容进行了改造升级,方便了市民了解有关司法行政机构与工作的相关信息。此外,积极进行职能整合,着力打造“司法行政100”品牌,推广使用“冀法通”软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载体。
(三)公开的主要情况。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公开信息1409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204条,微博、微信公布1081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13条;通过市档案馆、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信息13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98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 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收到依申请公开数量1件,按时办结1件。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按冀政办函[2014]51号文要求,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了司法局2016年预算。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 年,市司法局收到依法行政复议案件1件,并依法按时做出复议决定。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少数人员对政务公开的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规范和具体;三是公开的方式需要进一步丰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让每个处室、每个人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牢固树立“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全面提升思想认识水平。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需求,加大重点工作的公开力度,重点加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等工作的公开,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三是加大考评力度。对政务公开工作做得好的处室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公开工作不重视,甚至拖拉应付,耽误工作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新的一年取得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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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27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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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冀政信息公开办函〔2015〕1号)精神,由石家庄市司法局负责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泰华街476号;邮编:050071;电话:0311-86262007;电子邮箱:sfjbgsyq@163.com)。
一、概述
2016 年,石家庄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实施《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石政办函〔2011〕34号)要求,按照石家庄市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的部署安排,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健全组织机构,制定详实措施,加强跟踪问效,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狠抓落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司法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志魁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有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由纪检组负责对公开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阶段性整改。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健康开展,对工作岗位调动的领导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业务科室明确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专职人员统一发布,确保了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二)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石家庄市司法局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石家庄市司法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石家庄市司法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期限和保密审查等方面对信息公开工作做出了具体要求,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认真学习省市有关精神,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平台升级培训,掌握了新的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及有关要求,学习贯彻落实了省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提高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继续坚持“及时公开的原则”,对司法局机构设置、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政务公告、财政预算、法治宣传工作、领导活动、领导讲话、政策法规、司法研究、专题报道等政府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开。对刑释解教、律师公证、基层工作、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统计数据等工作及相关业务事宜,继续加大公开力度,扩大群众知悉面,及时准确公开。
(二)公开的主要载体形式。利用河北省司法厅、石家庄市政府网站和司法局门户网站以及河北法制网、石家庄政法综治网、《河北法制报》《石家庄日报》、微信、微博等多家媒体和方式进行公开,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16年司法局进一步对律师、公证、司法考试、法律服务等内容的信息公开进行了完善,同时对与司法行政相关的内容进行了改造升级,方便了市民了解有关司法行政机构与工作的相关信息。此外,积极进行职能整合,着力打造“司法行政100”品牌,推广使用“冀法通”软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载体。
(三)公开的主要情况。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公开信息1409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204条,微博、微信公布1081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13条;通过市档案馆、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信息13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98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 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收到依申请公开数量1件,按时办结1件。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按冀政办函[2014]51号文要求,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了司法局2016年预算。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 年,市司法局收到依法行政复议案件1件,并依法按时做出复议决定。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少数人员对政务公开的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规范和具体;三是公开的方式需要进一步丰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让每个处室、每个人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牢固树立“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全面提升思想认识水平。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需求,加大重点工作的公开力度,重点加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等工作的公开,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三是加大考评力度。对政务公开工作做得好的处室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公开工作不重视,甚至拖拉应付,耽误工作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新的一年取得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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