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0  > 县(市、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1-01-30    来源:循环化工园区
【字体: 】    打印
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
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条例》要求,积极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园区对2020年以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了回顾。工作报告共分六部分:一是总体情况;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是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园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规定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根据《条例》明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照要求,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印发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等文件,并在园区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要求,优化了园区信息申请公开说明,进一步明确如何申请、怎样办理、答复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关键环节工作要求,为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清晰指引。
(三)政府信息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工作规范。针对政府网站信息数量越来越多、公众查找信息越来越难的客观实际,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完善信息检索功能,不断提高网站信息检索的便捷性和精准度。
(四)平台建设。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政府网站改版和政务公开专题页面建设工作已完成标准规范清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积极优化“政务公开”专栏,改版后的栏目设置更加科学、重点更加突出、指向更加清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
+44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17
2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7
1119003元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一年,园区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表对标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仍然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决策公开力度不强。从重大决策预公开情况看,仍有部分文件未严格按照重大决策预公开要求征求公众意见。此外,意见征集主要依托园区门户网站进行,较少通过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扩大传播效果,听证会、论证会、问卷调查、书面发函等征求意见方式运用还不够广泛。
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仍有部门在解读材料时存在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关键问题还讲得不够全、不够清、不够透,解读不够亲民。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县政府办公室下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指导督促。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职责,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定期巡查通报机制,与目标考核等机制有机融合、协同发力,加大对各单位的督促落实力度。二是完善公开平台。对标上级优秀网站,循序渐进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优化提升工作,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宣传展示、互动交流作用,进一步提升网站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三是提高解读质量。需要解读的政策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督促文件起草单位不断提高解读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月17日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0 >> 县(市、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1-01-2513:56  来源:晋州市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办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工作机制,持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
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793余条,其中公告公示类信息57余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203余条;政务微博“幸福晋州”信息发布量58余条,关注量29个;政务微信“晋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发布量77余条,订阅数318个;政府电子屏公示信息200余条;我市在石家庄市级以上各类媒体刊发稿件1089篇,重点稿件54篇,刊登形象专版2个,在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日报等中央级媒体刊发稿件53篇。
(二)依申请公开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办理流程,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2020年,接受群众依法申请公开1件,办结1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案例,不存在违规收费现象。
(三)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严格按照《石家庄市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在发文审批卡中明确标注公开属性,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并责任到人;二是规范报送程序,严格落实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规定;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对应解读而未解读的文件,坚决不允许发布。截至目前,已解读13个文件,并公示在晋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落实情况
一是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0]22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32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过多次征求部门意见后,已于2020年7月印发《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在晋州市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二是按照县、乡两级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多次征求部门意见后,已印发《晋州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县、乡)》。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在晋州市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设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栏目,于2020年12月31前已向社会公开。
(五)提高各类政务热线电话服务质量
各类政务热线电话按要求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不断完善公开电话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落实专人对公开电话办理情况进行实时督查。全年共受理市12345热线电话18000余件,答复和办结15500余件。石家庄市信箱来件108件,均及时进行了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6
36
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094
增7656
1975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2
减19
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82
减20
1062
行政强制
35
增18
5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9
8.01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市政务公开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最新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二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下一步,我市政务公开办严格按照上级各项要求,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内容维护和更新。进一步履职尽责,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目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为打造透明、廉洁、法治和服务型政府作出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晋州市政府政务公开办
2021年1月16日
关于本网|网站声明|网站地图|联系我们|联系我们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承办
冀ICP备06000020号-1 网站标识码:1301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