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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14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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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石家庄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石政办函〔202127号)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依法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政策文件发布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不断提升主动公开工作质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900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1170条,政务微博发布1867条,政务微信发布1863条。一是主动公开政策文件。2021年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开发布政策文件18个。二是及时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信息发布。坚持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疫情防控的相关信息,让公众能够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及时转发省卫生健康委疫情情况通报和新增确诊病例行动轨迹。定期发布新冠肺炎健康教育科普信息。三是不断提高部门预决算管理透明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按时稳妥向社会公开市卫生健康委2020年部门决算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组织开展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公开计划生育证件办理信息。定期向社会公示一孩、二孩、三孩登记、光荣证与再生育办理情况、失信人员情况。六是每季度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主动公开我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七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22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70件、政协提案157件。按时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均保持在100%,建议、提案复文公开件100%全文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栏目,通过互联网邮箱、信函、当面申请等渠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畅通,逐一做好依申请事项的登记、核实、受理、拟办、答复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依法按程序受理并答复5件。

(三)监督保障。认真应对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021年涉及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行政诉讼1件(为复议后起诉案件),市卫生健康委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程序提供答复材料及相关证据,复议均已维持且无败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规范性文件

0

1

3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4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存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覆盖不够全面,信息公开工作资源合理使用有待进一步提升,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不够等问题。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与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度和广度,确保卫生健康政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需要。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实效,认真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知晓的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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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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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石家庄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石政办函〔202127号)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依法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政策文件发布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不断提升主动公开工作质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900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1170条,政务微博发布1867条,政务微信发布1863条。一是主动公开政策文件。2021年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开发布政策文件18个。二是及时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信息发布。坚持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疫情防控的相关信息,让公众能够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及时转发省卫生健康委疫情情况通报和新增确诊病例行动轨迹。定期发布新冠肺炎健康教育科普信息。三是不断提高部门预决算管理透明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按时稳妥向社会公开市卫生健康委2020年部门决算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组织开展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公开计划生育证件办理信息。定期向社会公示一孩、二孩、三孩登记、光荣证与再生育办理情况、失信人员情况。六是每季度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主动公开我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七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22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70件、政协提案157件。按时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均保持在100%,建议、提案复文公开件100%全文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栏目,通过互联网邮箱、信函、当面申请等渠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畅通,逐一做好依申请事项的登记、核实、受理、拟办、答复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依法按程序受理并答复5件。

(三)监督保障。认真应对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021年涉及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行政诉讼1件(为复议后起诉案件),市卫生健康委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程序提供答复材料及相关证据,复议均已维持且无败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规范性文件

0

1

3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4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存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覆盖不够全面,信息公开工作资源合理使用有待进一步提升,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不够等问题。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与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度和广度,确保卫生健康政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需要。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实效,认真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知晓的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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