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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13    来源:藁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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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并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西路2号,电话:0311-88113051,电子邮箱:gczwgk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宣传解读、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扶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专门栏目,公开并及时更新本机关制定或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等。全年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将政策允许的194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向社会公示。不断增强预决算透明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预决算公开栏目和政府预算、政府决算、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等子栏目,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开2022年预算和2021年决算信息。围绕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制定了一系列具体实施方案。
 (二)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了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制作了《拟发公文信息公开审查表》,凡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都要填写审查表,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渠道、是否解读等。对区政府规章进行了系统清理,在区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区政府现行有效规章,并按照国家规范格式,进行了标准化更新,优化了查阅、检索、下载功能。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持续推进政府网站整改整合,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和热点问题,精心制作系列专题专栏。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加强全区政务新媒体监管,其中区政府微信公众号“石家庄市藁城区”发布信息2920条,关注人数由2021年底的1914人增长到3333人;官方微博“藁城区官方微博”发布信息3748条,关注人数由2021年底的590人增长到671人
(四)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开通了网络、信函、当面申请等渠道。推行申请办理答复书格式化规范化,增设了答复编号、答复内容更加全面规范,答复质量不断提高。2022年共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38件。
(五)监督保障方面。组织召开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要求,有力促进了工作深入开展。积极开展工作调研,对发现的问题实时发布整改通知,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印发了《2022年度政务公开考核指标》,以考核促进工作提升,推动了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4
1
4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3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18
行政强制
12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7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
0
0
0
0
0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0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8
0
0
0
0
0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导推动的力度不够,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做了如下改进:一是对全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定期通报,督促各单位比学赶超;二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政策解读版块,增加了图解图表等内容,解读形式更丰富;三是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法律知识学习问答活动,推动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知识。在兴安镇兴安村举办了政务公开专区现场观摩活动,推动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落实。下一步,将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继续深入推进重点工作开展,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实地观摩等多种形式,全力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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藁城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3    来源:藁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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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并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西路2号,电话:0311-88113051,电子邮箱:gczwgk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宣传解读、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扶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专门栏目,公开并及时更新本机关制定或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等。全年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将政策允许的194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向社会公示。不断增强预决算透明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预决算公开栏目和政府预算、政府决算、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等子栏目,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开2022年预算和2021年决算信息。围绕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制定了一系列具体实施方案。
 (二)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了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制作了《拟发公文信息公开审查表》,凡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都要填写审查表,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渠道、是否解读等。对区政府规章进行了系统清理,在区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区政府现行有效规章,并按照国家规范格式,进行了标准化更新,优化了查阅、检索、下载功能。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持续推进政府网站整改整合,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和热点问题,精心制作系列专题专栏。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加强全区政务新媒体监管,其中区政府微信公众号“石家庄市藁城区”发布信息2920条,关注人数由2021年底的1914人增长到3333人;官方微博“藁城区官方微博”发布信息3748条,关注人数由2021年底的590人增长到671人
(四)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开通了网络、信函、当面申请等渠道。推行申请办理答复书格式化规范化,增设了答复编号、答复内容更加全面规范,答复质量不断提高。2022年共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38件。
(五)监督保障方面。组织召开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要求,有力促进了工作深入开展。积极开展工作调研,对发现的问题实时发布整改通知,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印发了《2022年度政务公开考核指标》,以考核促进工作提升,推动了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4
1
4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3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18
行政强制
12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7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
0
0
0
0
0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0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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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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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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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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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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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8
0
0
0
0
0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导推动的力度不够,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做了如下改进:一是对全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定期通报,督促各单位比学赶超;二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政策解读版块,增加了图解图表等内容,解读形式更丰富;三是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法律知识学习问答活动,推动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知识。在兴安镇兴安村举办了政务公开专区现场观摩活动,推动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落实。下一步,将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继续深入推进重点工作开展,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实地观摩等多种形式,全力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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