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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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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公安局2019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石家庄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市政府部署的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将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与舆情回应、信息公开、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政务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按照各警种承担职责进行了细化分工,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具体部门承担,每一项任务都有具体人负责,为圆满完成成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通过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707条,警民互动86条。政务微博公开1715条,微信公开939条。组织召开了110宣传日新闻发布会、6.26新闻发布会、亮剑2019新闻发布会等一系列新闻发布会、通气会40余场,不断扩大公安新闻宣传的影响力和送达率。受理并办结12345便民服务平台转办件39件,接收率、联系率、答复率、反馈率均为100%。全年公开省市人大代表建议49件、政协提案39件,全部办结,实现了“件件有部署、事事有回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解决数量

行政许可

2745

-205

254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解决数量

行政处罚

3580

60

264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8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4

47575.69万元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鲁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2、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公安机关工作的特殊性,大量信息既与公众密切相关,又涉及公安机关案件侦查工作的保密要求,因此在信息公开中难以满足部分群众的要求,致使个别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满,甚至误解。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我们将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继续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和认识。加强对2019年4月15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全面、准确把握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和要求,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安机关落实落地。
(二)进一步办好门户网站,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2019年,市公安局根据网络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对市公安局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建设,不断优化栏目设置,增强网站的权威性、互动性,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通过网络平台最大限度地拉近警民关系,提高民众对市公安局各项工作的认知和认可。
(三)落实责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严格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持续公开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督促各警种、各部门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石家庄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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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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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公安局2019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石家庄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市政府部署的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将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与舆情回应、信息公开、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政务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按照各警种承担职责进行了细化分工,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具体部门承担,每一项任务都有具体人负责,为圆满完成成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通过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707条,警民互动86条。政务微博公开1715条,微信公开939条。组织召开了110宣传日新闻发布会、6.26新闻发布会、亮剑2019新闻发布会等一系列新闻发布会、通气会40余场,不断扩大公安新闻宣传的影响力和送达率。受理并办结12345便民服务平台转办件39件,接收率、联系率、答复率、反馈率均为100%。全年公开省市人大代表建议49件、政协提案39件,全部办结,实现了“件件有部署、事事有回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解决数量

行政许可

2745

-205

254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解决数量

行政处罚

3580

60

264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8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4

47575.69万元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鲁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2、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公安机关工作的特殊性,大量信息既与公众密切相关,又涉及公安机关案件侦查工作的保密要求,因此在信息公开中难以满足部分群众的要求,致使个别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满,甚至误解。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我们将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继续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和认识。加强对2019年4月15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全面、准确把握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和要求,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安机关落实落地。
(二)进一步办好门户网站,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2019年,市公安局根据网络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对市公安局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建设,不断优化栏目设置,增强网站的权威性、互动性,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通过网络平台最大限度地拉近警民关系,提高民众对市公安局各项工作的认知和认可。
(三)落实责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严格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持续公开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督促各警种、各部门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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