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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水利局2021年一季度工作总结及二季度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6-11    来源: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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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石家庄市水利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积极践行新时代治水方针,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不断转变水利发展方式,持续提升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现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季度工作总结
一是做到防洪保安全。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局印发了《全市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大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对全市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准备工作进行抽查核实的通知》,在各县自查的基础上,组成7个由副县级领导带队的检查组,对全市各类水利工程、山洪灾害防御、险工险段等重点部位进行抽查。目前正全力整改,确保汛前全部整改完成。
二是提升优质水资源。持续加强节水管控、优化水资源配置。联合市发改委完成我市的计划用水总量指标逐级分解,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或个人、管网内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其他用水大户、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等全部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继续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工作,完成了井陉县、行唐县、新乐市、晋州市县域达标复核工作。持续推动江水消纳工作,一季度我市引江水消纳量共完成1.09亿立方米,占年度消纳任务的21%。
三是打造健康水生态。积极推动全市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一季度全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21.39平方公里,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全力推动滹沱河生态修复三期工程建设,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前提下,抢抓有利时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争取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稳步推进河湖补水,今年以来陆续对滹沱河、沙河、槐河、淞阳河、甘陶河等5条河道进行了生态补水,截至4月22日,2021年共补水2.04亿立方米。
四是维护宜居水环境。结合河湖保护名录和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彻底查清河湖“四乱”问题,聚焦大清河流域行洪河道,对河道内果树、高秆作物、林木、建房、筑渠、修路等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不断强化河湖监管力度,一季度全市水利部门共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2起,收缴罚款19.38万元,促进水事秩序持续好转。
五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复工复产安全验收计划,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认真履行验收程序,严格落实验收责任,确保合格一个、复产一个。今年一季度正是专项整治工作由排查整治阶段转向集中攻坚阶段的关键时期,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成立5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市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共计检查单位40家次,检查出一般安全隐患452处,目前均已整改完成。
六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红船精神”、“三牛”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平山县北庄村全体党员的重要回信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跟着革命传统精神学党史、跟着历史先进人物学党史、跟着红色题材电影学党史,扎实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党史学习教育。迅速成立了市水利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以“五回忆一展望”引领全局党史学习教育;召开“团结就是力量”科级干部座谈会,响亮提出“九多九少”工作要求;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宣讲会,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传承石家庄人民在建成岗南水库、绵右渠、引岗渠等水利工程中所诞生的水利精神,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水利发展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二、二季度工作计划
二季度,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咬定青山不放松,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季度任务。
一是加强水旱灾害监管。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汛期不停、排查不止、整改不断”的原则,压实各级防汛责任,持续开展水工程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防汛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特别是对水库、河道、山洪灾害易发区等防汛重点区域,做到汛期不止,排查不停。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逐一进行整改,对汛期前不能整改到位的风险隐患,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度汛安全。
二是持续深化河长制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推进河长制全面落实,大力开展河库清理保护工作,将清理重点向中小河流延伸,持续改善河道面貌。以压实河长责任为关键,进一步强化督导考核,加大检查力度,严格考核奖惩,推动各级河长履职尽责,推进河道生态逐步改善。
三是全力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坚持开源和节流并重、压采和回补并举、建设和管理同步,推动农业节水由工程措施向结构调整拓展、水源置换由城镇向农村延伸,管控方式由工程管理向体制机制创新转变,综合采取节水、调水、挖潜、治污、管理等多项措施,继续加快压采项目建设,强力推进自备井关停工作。
四是强力推进河湖监管。以河道非法采砂、“四乱”问题整治为重点,保持高压态势,采取更加强力有效的工作措施,减少问题存量,严控问题增量,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加强河道采砂综合整治,探索疏浚砂综合利用,推动河道砂石资源科学有序开发,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维护良好河道管理秩序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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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水利局2021年一季度工作总结及二季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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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石家庄市水利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积极践行新时代治水方针,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不断转变水利发展方式,持续提升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现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季度工作总结
一是做到防洪保安全。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局印发了《全市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大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对全市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准备工作进行抽查核实的通知》,在各县自查的基础上,组成7个由副县级领导带队的检查组,对全市各类水利工程、山洪灾害防御、险工险段等重点部位进行抽查。目前正全力整改,确保汛前全部整改完成。
二是提升优质水资源。持续加强节水管控、优化水资源配置。联合市发改委完成我市的计划用水总量指标逐级分解,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或个人、管网内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其他用水大户、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等全部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继续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工作,完成了井陉县、行唐县、新乐市、晋州市县域达标复核工作。持续推动江水消纳工作,一季度我市引江水消纳量共完成1.09亿立方米,占年度消纳任务的21%。
三是打造健康水生态。积极推动全市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一季度全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21.39平方公里,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全力推动滹沱河生态修复三期工程建设,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前提下,抢抓有利时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争取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稳步推进河湖补水,今年以来陆续对滹沱河、沙河、槐河、淞阳河、甘陶河等5条河道进行了生态补水,截至4月22日,2021年共补水2.04亿立方米。
四是维护宜居水环境。结合河湖保护名录和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彻底查清河湖“四乱”问题,聚焦大清河流域行洪河道,对河道内果树、高秆作物、林木、建房、筑渠、修路等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不断强化河湖监管力度,一季度全市水利部门共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2起,收缴罚款19.38万元,促进水事秩序持续好转。
五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复工复产安全验收计划,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认真履行验收程序,严格落实验收责任,确保合格一个、复产一个。今年一季度正是专项整治工作由排查整治阶段转向集中攻坚阶段的关键时期,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成立5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市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共计检查单位40家次,检查出一般安全隐患452处,目前均已整改完成。
六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红船精神”、“三牛”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平山县北庄村全体党员的重要回信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跟着革命传统精神学党史、跟着历史先进人物学党史、跟着红色题材电影学党史,扎实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党史学习教育。迅速成立了市水利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以“五回忆一展望”引领全局党史学习教育;召开“团结就是力量”科级干部座谈会,响亮提出“九多九少”工作要求;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宣讲会,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传承石家庄人民在建成岗南水库、绵右渠、引岗渠等水利工程中所诞生的水利精神,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水利发展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二、二季度工作计划
二季度,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咬定青山不放松,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季度任务。
一是加强水旱灾害监管。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汛期不停、排查不止、整改不断”的原则,压实各级防汛责任,持续开展水工程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防汛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特别是对水库、河道、山洪灾害易发区等防汛重点区域,做到汛期不止,排查不停。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逐一进行整改,对汛期前不能整改到位的风险隐患,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度汛安全。
二是持续深化河长制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推进河长制全面落实,大力开展河库清理保护工作,将清理重点向中小河流延伸,持续改善河道面貌。以压实河长责任为关键,进一步强化督导考核,加大检查力度,严格考核奖惩,推动各级河长履职尽责,推进河道生态逐步改善。
三是全力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坚持开源和节流并重、压采和回补并举、建设和管理同步,推动农业节水由工程措施向结构调整拓展、水源置换由城镇向农村延伸,管控方式由工程管理向体制机制创新转变,综合采取节水、调水、挖潜、治污、管理等多项措施,继续加快压采项目建设,强力推进自备井关停工作。
四是强力推进河湖监管。以河道非法采砂、“四乱”问题整治为重点,保持高压态势,采取更加强力有效的工作措施,减少问题存量,严控问题增量,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加强河道采砂综合整治,探索疏浚砂综合利用,推动河道砂石资源科学有序开发,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维护良好河道管理秩序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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