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区无法取得联系公租房保障家庭名单公示
公租房保障家庭朋友们:
《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的通知》(石保安居办〔2023〕2号)文件规定,住房保障部门对保障家庭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家庭应在人员结构、户籍、婚姻状况、经济状况、工作单位等因素发生变动之日起30 日内向受理部门申报变更。变更申请人需要到街道办事处进行线下办理,其他情况变化可在冀时办APP直接申请变更。
在日常监管核查中,部分申请人因电话号码更换、停机、关机、拒接等原因,导致管理部门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现将在联审联查家庭信息核查处理、办理安居保障卡等工作中无法取得联系人员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满后仍未与申请地街道办事处取得联系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可取消其公租房保障资格。
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5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