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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8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1-16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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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188号提案的答复

 

付庆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私家车已从“奢侈品”变为了“大众消费品”,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停车难”问题凸显。“停车难”既是城市发展中的短板不足,也是改善民生工作的必然要求,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省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

2021年6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77号),提出“到2025年,我省城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临时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设施系统”。公共停车场作为停车供给中的重要一环,也是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的一项工作。近年来,我市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政策先行,做好顶层设计和建章立制

2019年4月,我局牵头起草并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缓解“停车难”的实施意见》。针对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意见》提出了“按照‘事随地走’原则,强力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的明确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利用绿地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利用桥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依托交通场站建设公共停车场、将兼作停车场的公共人防工程对外开放、医院等场所利用空闲场地建设公共停车场、利用待建土地建设临时停车场等方面的具体任务。

为支持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2019年以来,我市相继印发了《支持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资金补助意见(试行)》、《支持公共停车场建设规划和用地的意见》、《加强公共停车场管理的若干措施》、《关于利用代征地(储备地)建设临时停车场的意见》、《利用绿地、公园、广场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实施流程》等一系列支持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配套政策;今年3月,印发了《加快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安装的意见(试行)》,制定了《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安装市级联席会议工作细则》。通过政策先行,使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开展城区停车资源调查,高标准编制停车专项规划

按照市领导要求,为摸清城区停车资源现状,我局借鉴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经验,于2020年9月以政府采购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对城区现有停车资源进行了调查,通过对城区现有停车资源进行普查,摸清家底,掌握停车设施供应情况和停车需求,为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支持。目前已完成了停车资源普查、数据平台搭建、数据分析报告撰写工作,并于6月10日召开了专家论证会,正在按照专家意见对数据分析报告进行进一步完善。

结合城区停车资源调查数据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编制《石家庄市停车专项规划(2020-2035)》,目前已完成初步方案,下一步将配合国土空间规划进度同步推进。

三、强力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

今年,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列入了省20项民生工程,按照《河北省2021年20项民生工程专项工作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我市2021年计划新增公共停车位3.66万个。

结合民生工程要求,我局确定了“市场化运作、以城区和重点区域为主”的原则,按照“压实县(市、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加强指导督导”的工作思路,以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储备地块利用、现有停车场挖潜改造、高架桥下空间利用、绿地地下空间利用为着力点,强力推进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工作。2021年我市共谋划公共停车场项目213个、44678个公共停车位。

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作为省20项民生工程之一,是学党史、办实事的落脚点之一,是顺应群众期盼,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举措。为做好此项工作,今年以来,主管市领导、局主要领导及主管领导专题调度20余次,我局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和《项目台帐》。通过强化政策支持,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开行河北省分行等单位多渠道挖掘土地资源、多途径破解资金难题等多措并举,大力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公共停车场项目181个,建成公共停车位35893个,占省任务的98.1%,年底能够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

四、为公共停车场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主城高于郊区,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基本原则,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于2018年底出台了《关于明确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石发改经费〔2018〕1041号)。2019年市发改委聘请第三方公司对该文件的执行效果进行了调研评估。评估表明,目前收费政策执行平稳,符合我市居民收入水平。市发改委于2020年延长了该文件的有效期。

新建或改建公共停车场建成投用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公共停车场规模,取消公共停车场周边一定范围内的道路停车泊位,还路于民、还路于行,改善群众出行环境。2021年以来取消了占道停车位1474个。

围绕付庆文委员的建议,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统筹考虑。既考虑到小汽车在群众生活品质提升、拉动消费和经济发展中的必要,又考虑到集约化城市开发模式中土地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建设停车设施的平衡。聚焦医院、商业区、停车位不足的住宅小区等停车重点区域,以新建立体停车设施、储备地块临时利用、现有空闲地块利用、绿地地下空间利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对2019年印发的《支持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资金补助意见(试行)》进行修订,进一步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停车场建设工作,走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停车市场化、产业化发展道路。

三是进一步加快工作推动。今年后半段,我局将继续加强牵头推进力度,继续对各县(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公共停车场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常态化明查暗访,必要时进行约谈、督办,确保11月份完成民生工程工作任务。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6日

 
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8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1-16    来源:

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188号提案的答复

 

付庆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私家车已从“奢侈品”变为了“大众消费品”,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停车难”问题凸显。“停车难”既是城市发展中的短板不足,也是改善民生工作的必然要求,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省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

2021年6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77号),提出“到2025年,我省城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临时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设施系统”。公共停车场作为停车供给中的重要一环,也是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的一项工作。近年来,我市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政策先行,做好顶层设计和建章立制

2019年4月,我局牵头起草并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缓解“停车难”的实施意见》。针对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意见》提出了“按照‘事随地走’原则,强力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的明确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利用绿地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利用桥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依托交通场站建设公共停车场、将兼作停车场的公共人防工程对外开放、医院等场所利用空闲场地建设公共停车场、利用待建土地建设临时停车场等方面的具体任务。

为支持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2019年以来,我市相继印发了《支持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资金补助意见(试行)》、《支持公共停车场建设规划和用地的意见》、《加强公共停车场管理的若干措施》、《关于利用代征地(储备地)建设临时停车场的意见》、《利用绿地、公园、广场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实施流程》等一系列支持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配套政策;今年3月,印发了《加快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安装的意见(试行)》,制定了《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安装市级联席会议工作细则》。通过政策先行,使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开展城区停车资源调查,高标准编制停车专项规划

按照市领导要求,为摸清城区停车资源现状,我局借鉴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经验,于2020年9月以政府采购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对城区现有停车资源进行了调查,通过对城区现有停车资源进行普查,摸清家底,掌握停车设施供应情况和停车需求,为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支持。目前已完成了停车资源普查、数据平台搭建、数据分析报告撰写工作,并于6月10日召开了专家论证会,正在按照专家意见对数据分析报告进行进一步完善。

结合城区停车资源调查数据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编制《石家庄市停车专项规划(2020-2035)》,目前已完成初步方案,下一步将配合国土空间规划进度同步推进。

三、强力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

今年,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列入了省20项民生工程,按照《河北省2021年20项民生工程专项工作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我市2021年计划新增公共停车位3.66万个。

结合民生工程要求,我局确定了“市场化运作、以城区和重点区域为主”的原则,按照“压实县(市、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加强指导督导”的工作思路,以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储备地块利用、现有停车场挖潜改造、高架桥下空间利用、绿地地下空间利用为着力点,强力推进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工作。2021年我市共谋划公共停车场项目213个、44678个公共停车位。

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作为省20项民生工程之一,是学党史、办实事的落脚点之一,是顺应群众期盼,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举措。为做好此项工作,今年以来,主管市领导、局主要领导及主管领导专题调度20余次,我局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和《项目台帐》。通过强化政策支持,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开行河北省分行等单位多渠道挖掘土地资源、多途径破解资金难题等多措并举,大力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公共停车场项目181个,建成公共停车位35893个,占省任务的98.1%,年底能够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

四、为公共停车场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主城高于郊区,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基本原则,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于2018年底出台了《关于明确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石发改经费〔2018〕1041号)。2019年市发改委聘请第三方公司对该文件的执行效果进行了调研评估。评估表明,目前收费政策执行平稳,符合我市居民收入水平。市发改委于2020年延长了该文件的有效期。

新建或改建公共停车场建成投用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公共停车场规模,取消公共停车场周边一定范围内的道路停车泊位,还路于民、还路于行,改善群众出行环境。2021年以来取消了占道停车位1474个。

围绕付庆文委员的建议,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统筹考虑。既考虑到小汽车在群众生活品质提升、拉动消费和经济发展中的必要,又考虑到集约化城市开发模式中土地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建设停车设施的平衡。聚焦医院、商业区、停车位不足的住宅小区等停车重点区域,以新建立体停车设施、储备地块临时利用、现有空闲地块利用、绿地地下空间利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对2019年印发的《支持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资金补助意见(试行)》进行修订,进一步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停车场建设工作,走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停车市场化、产业化发展道路。

三是进一步加快工作推动。今年后半段,我局将继续加强牵头推进力度,继续对各县(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公共停车场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常态化明查暗访,必要时进行约谈、督办,确保11月份完成民生工程工作任务。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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