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会议第1105号建议的答复
赵永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省会非机动车管理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石家庄市地处平原地区,城市道路坡度都比较平缓,气候条件优越,有良好的非机动车出行基础。
一、坚持规划引领,持续加强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
我市坚持规划引领,加强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工作,要求停车泊位按《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冀建城建〔2019〕5号)执行,并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区域内非机动车停车场地规划建设。同时严把规划审批关,对新建建筑配套建设的非机动停车场地,均要求按照我市停车泊位配建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一是编制落实《石家庄市停车专项规划(2021-2035年)》,该规划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期限至2035年,规划范围市内七区。通过公开招标,规划由住建部《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牵头起草单位—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负责编制,按照“二环内集约复合,二环外弹性预留、远近结合”的思路,对公共停车场进行了合理布局规划。基于“集约化、复合化”的原则,对立体停车和土地复合利用进行了重点研究和布局,以充分提高土地利用率,缓解停车难,补齐民生短板。二是编制落实《石家庄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我市高度重视城市慢行交通空间的规划保障,于2019年编制了《石家庄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编制工作,对非机动车交通部分,从系统规划、通道规划、配套设施等方面进行了体系规划,提出了建设指引,以构建与城市发展相适应,与公共交通良好衔接,安全、便捷、连续、舒适的高品质慢行系统。《规划》对全市的自行车交通系统进行了一体化的规划:一是对全市进行自行车交通分区,针对不同分区,提出不同的慢行设施建设标准;二是将自行车道路系统按照功能进行分级,按照不同等级提出不同的建设标准;三是对自行车停车设施、充电设施提出配建原则,对过街设施进行规划布局;四是将共享单车确定为慢行出行的重要补充,对其总量进行了研究;五是对自行车交通与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的交通衔接进行了系统研究。
二、开展规范整治,持续加大非机动车管理力度
目前,石家庄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432万余辆,市区约195万辆,县区237万辆,上牌率达99%以上,骑乘电动自行车“车上牌、头戴盔、文明出行”已经成为城市交通文明的象征。公安部充分肯定我市电动车治理工作,将我市列入全国首批电动自行车执法管理试点城市,北京、陕西西安、吉林长春、宁夏银川、四川德阳、山东泰安等六省市来石学习交流。
市公安交管部门全警动员,开启“三环劝返、二环严控、中心严查”模式,依法对驾驶拼装电动自行车和非法改装限速装置,非法加装车篷、支架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做到发现一辆、查处一辆,该收缴的一律强制报废,该拆除的一律恢复原样。截至目前,查扣拼装、非法改装电动车1.8万余辆。
始终坚持“交通秩序是严管出来的”工作思路,持续开展电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落实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管理措施,实行当事人可以选择“抄写法规、路口持小红旗执勤、网上学习答题”三种方式之一和“一次提示教育、两次警告处罚、三次罚款处罚”,对一至两次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路面执勤人员系统登记违法人员身份信息,以警示教育为主;对于三次及以上交通违法人员,落实罚款处罚措施。今年以来,累计提示、警告297.6万余人次,处罚88.9万余人次。协调市直93个单位成立426个志愿服务队,共19300名志愿党员,对接社区,开展佩戴头盔宣传、劝导活动。协调市保安协会,在小区、企事业单位、写字楼等场所出入口,劝导、提示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以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电动车综合治理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短信平台、微信群以发送短信等方式,广泛发布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政策措施。在市区主要交通路口非机动车道试点安装喇叭,通过电动自行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时甄别未戴头盔的电动车骑乘人员并播报语音提示。开设“马路学堂”,在市区8个人流量大的交通路口设置交通案例教育宣传专岗,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及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人员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短片。经过治理,电动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路口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守法率显著提升。
按照前瞻谋划、筑牢根基,适当超前、逐步拓展的总体布局,全市统一建设电动自行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和外场感知设备网络,市区在三环、二环进行环形设备布置,二环内“井”字形严管路段和医院、学校、商圈等重点路口进行网状设备布置,已完成55个路口,146套设备建设。县区在主要路口布置,已完成建设277套,平台已搭建完成,实现了全市联网,精准采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闯禁限行、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信息,溯源追踪,确定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为全面规范管理提供科技支撑。利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综合分析电动自行车、民生行业电动三轮车、共享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数据,筛查出交通违法多的外卖骑手名单推送至所属企业,落实教育警告、强制培训、限制接单等分类分级管控措施,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实行“集中+个别”约谈,骑手交通违法率下降40%以上。对违法较多电动三轮车驾驶员所属企业,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处以1至5万元罚款,对9家企业进行了罚款处罚。
三、关于加大宣传力度方面
一是继续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积极争取教育部门的支持,把开展交通安全宣讲纳入学校教职工日常工作职责,结合学生群体的出行特点,在寒、暑假开学期间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广大师生、家长观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唱交通安全童谣、讲授交通安全知识等形式,广泛宣传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管理措施、注意事项以及学校门口减速慢行、礼让斑马线等文明出行要求,提升学生和家长的文明交通意识,共建共治共享良好交通环境。二是继续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组织“知危险、会避险”的主题宣传,开展 “小手拉大手”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广泛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同时,将进学校宣传交通安全列入“一校一警”重要职责,并形成长效机制。三是继续依托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依托各级交通广播电台、官方微信、微博、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一盔一带”等安全知识,并与广播电台合作,组织民警、学生及家长走进直播间,通过与听众互动的方式,进一步提升教师、学生及家长安全守法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