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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35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5    来源:提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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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城区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石家庄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建立“统筹协调推进、引导居民参与、多方筹措资金、简化审批流程、强化长效管理”五大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现老旧小区华丽蝶变。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建立统筹协调推进机制,凝聚工作合力。我市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市委书记、市长多次听取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汇报,并深入现场调研走访,对改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合力抓,形成县(市、区)政府负总责、县(市、区)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街道(镇)具体实施、社区协调推进、居民全程参与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凝聚了强大合力。为统筹专营设施改造,我市从住建、城管、通信、供电等部门专业人员,组建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班,集中办公,作为老旧小区改造与专营设施改造的联系枢纽,共同研究解决专营设施协同改造难题,做到有效衔接、同步组织、同步实施,避免“各自为战、反复施工”。                                                                                               

(二)建立居民全程参与机制,共商共管共评。改造过程中积极引导居民参与改造全过程,实现老旧小区改造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一是改造前,坚持问需于民。老旧小区改造实行“点菜式”改造,改造前通过“线下+线上”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切实将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纳入改造内容。各县(市、区)通过“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微信公众号征求居民意见,征求意见率达了80%以上。二是改造中,坚持问计于民。在所有小区施工现场落实“三个一”要求,即设立一块项目公示牌、一幅工程进度图、一个居民意见箱,保障居民知情权、畅通居民投诉渠道,对改造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督。三是改造后,坚持问效于民。改造后组织开展居民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未达到80%的,根据居民意愿对改造内容整改提升,直至居民满意度达到80%以上,再由住建、街道(镇)、社区、居民代表、设计、施工、监理等共同验收,真正做到满不满意由居民说了算,切实将老旧小区改到居民心坎儿上。

(三)建立多方筹措资金机制,破解资金难题。积极构建“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协调专营设施改造、引导社会投资、鼓励居民出资”可持续的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筹措模式。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全市累计争取到上级资金27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5.9亿元、省级奖励资金1.1亿元。二是加大地方财政投入。督促县(市、区)配足地方财政资金,积极帮助有需求的县(市、区)申报政府专项债券。三是积极协调专营设施改造。市政府出台专营设施改造补助政策,明确给予专营单位35%的财政补贴,鼓励专营设施改造。四是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引导社会和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如深泽县纺织公司出资改造小区、无极县小区居民出资加装外墙保温等。

二、取得的工作成效

结合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2017-2020年石家庄市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015万平方米,共涉及413个小区、2155栋房屋,使8.25万户居民受益;2020-2023年,我市改造完成老旧小区2297个,惠及居民40万户、约120余万人。根据国家、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重点改造道路、地下管网等基础类改造内容,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鼓励居民出资参与同步进行建筑节能改造。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同时,我市积极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进行建筑节能改造,如鹿泉、新乐、灵寿、赞皇、行唐等县(市、区)对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全部进行了建筑节能改造,无极县积极发动居民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出资加装外墙保温层,还有些县结合屋顶防水施工增加了屋面保温层。通过改造,进一步改善了小区人居环境,提升了居民居住品质,推动了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我市将进一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财政资金状况,因地制宜进一步鼓励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切实改善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24530

 
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35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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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城区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石家庄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建立“统筹协调推进、引导居民参与、多方筹措资金、简化审批流程、强化长效管理”五大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现老旧小区华丽蝶变。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建立统筹协调推进机制,凝聚工作合力。我市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市委书记、市长多次听取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汇报,并深入现场调研走访,对改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合力抓,形成县(市、区)政府负总责、县(市、区)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街道(镇)具体实施、社区协调推进、居民全程参与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凝聚了强大合力。为统筹专营设施改造,我市从住建、城管、通信、供电等部门专业人员,组建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班,集中办公,作为老旧小区改造与专营设施改造的联系枢纽,共同研究解决专营设施协同改造难题,做到有效衔接、同步组织、同步实施,避免“各自为战、反复施工”。                                                                                               

(二)建立居民全程参与机制,共商共管共评。改造过程中积极引导居民参与改造全过程,实现老旧小区改造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一是改造前,坚持问需于民。老旧小区改造实行“点菜式”改造,改造前通过“线下+线上”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切实将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纳入改造内容。各县(市、区)通过“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微信公众号征求居民意见,征求意见率达了80%以上。二是改造中,坚持问计于民。在所有小区施工现场落实“三个一”要求,即设立一块项目公示牌、一幅工程进度图、一个居民意见箱,保障居民知情权、畅通居民投诉渠道,对改造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督。三是改造后,坚持问效于民。改造后组织开展居民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未达到80%的,根据居民意愿对改造内容整改提升,直至居民满意度达到80%以上,再由住建、街道(镇)、社区、居民代表、设计、施工、监理等共同验收,真正做到满不满意由居民说了算,切实将老旧小区改到居民心坎儿上。

(三)建立多方筹措资金机制,破解资金难题。积极构建“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协调专营设施改造、引导社会投资、鼓励居民出资”可持续的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筹措模式。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全市累计争取到上级资金27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5.9亿元、省级奖励资金1.1亿元。二是加大地方财政投入。督促县(市、区)配足地方财政资金,积极帮助有需求的县(市、区)申报政府专项债券。三是积极协调专营设施改造。市政府出台专营设施改造补助政策,明确给予专营单位35%的财政补贴,鼓励专营设施改造。四是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引导社会和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如深泽县纺织公司出资改造小区、无极县小区居民出资加装外墙保温等。

二、取得的工作成效

结合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2017-2020年石家庄市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015万平方米,共涉及413个小区、2155栋房屋,使8.25万户居民受益;2020-2023年,我市改造完成老旧小区2297个,惠及居民40万户、约120余万人。根据国家、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重点改造道路、地下管网等基础类改造内容,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鼓励居民出资参与同步进行建筑节能改造。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同时,我市积极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进行建筑节能改造,如鹿泉、新乐、灵寿、赞皇、行唐等县(市、区)对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全部进行了建筑节能改造,无极县积极发动居民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出资加装外墙保温层,还有些县结合屋顶防水施工增加了屋面保温层。通过改造,进一步改善了小区人居环境,提升了居民居住品质,推动了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我市将进一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财政资金状况,因地制宜进一步鼓励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切实改善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2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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