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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72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5    来源:提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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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延昌代表

提出的关于建设农村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力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按照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开展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我市致力于推进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2022年以来,全市16个涉农县(市、区)已实现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

一是大力支持农村幸福互助院建设。为支持农村开展互助养老服务,省级财政对由乡镇或村委会组织新建、利用集体房产改建或租赁开办的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有休息室、活动室、餐厅和室外活动场所管理运转满1年的农村幸福互助院,新建的给予20万元 、改建或租赁10万元次性建设补贴。


二是支持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营。综合型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模在750平米以上),建成经属地县级民政部门评估验收,签订相关监管协议并运营满一年后,市级财政按照不超过其符合相关设施建设标准内项目总投资50%且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取得优秀、良好、合格评估等级的,街道(乡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个每年分别给予15万元、12万元、9万元运营补贴,社区日间照料站点每个每年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运营补贴。

三是支持老年助餐设施建设。老年餐厅、老年助餐点,建成经评估验收并签订相关监管协议后,市级财政给予不超过该设施投资总额50%的一次性建设奖补。具备200客每餐供餐能力且达到50客集中堂食设置要求的老年餐厅,最高补贴5万元;具备50客每餐供餐能力且达到10客集中堂食设置要求的老年助餐点,最高补贴2万元。

四是支持建立综合责任险补贴。对养老服务中心投保场地意外险的,市级财政补助保险费的80%,有效提高了机构的抗风险能力。

五是支持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实现了每个乡镇有一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村有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的目标,建立了市县乡三级诊疗体系

二、有序推进农村孝老食堂建设

按照省厅《关于推进农村孝老食堂建设的通知》要求,2023年,我市着重推进农村养老助餐服务体系建设。我市共有涉农县(市、区)16个,含乡镇190个。截至目前,126个乡镇已建有孝老食堂,以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载体,对农村老年人按年龄阶段实行阶梯化价格优惠助餐服务,覆盖率66%。

一是科学筹划推动工作开展。按照关于推进农村孝老食堂建设的通知》要求,支持涉农县(市、区)老年助餐设施建设,利用社会资本和闲置资源改造建设老年餐厅,通过遴选考察,结合县城建设提质升级工作开展,在我市16个涉农县(市、区)建设了老年人助餐示范点20个,根据建设规模不同给予6万-10万元不等的建设补贴。目前已全部社会化运营,实现了对农村老年人按年龄阶段、实行阶梯化价格优惠助餐。16个涉农县(市、区)每日提供助餐服务约2000余人次,2023年以来累计提供助餐服务20.7万人次。

二是创新政策支持服务开展。2022年,我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市级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支持老年助餐设施建设,社会资本利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闲置资源改造建设的老年餐厅、老年助餐点、独立设置的老年助餐车,经评估验收并签订监管协议后,给予0.3万至5万元不等的一次建设补贴;老年人助餐点投保场地责任保险,市财政按照参保费用的80%予以保费补贴。同时,各县(市、区)也在积极探索农村养老助餐模式,比如,平山县的荷花基金会养老助餐项目、高邑县打造“爱心食堂”,都开展得如火如荼、有声有色。

三是多措并举做好助餐服务。与市广电882频率合作“882蒲公英爱心助餐”公益项目,每月的28日为60周岁的老年人提供一份免费的公益午餐,并通过现场直播、视频号等渠道进行宣传,在2022年7个公益餐厅的基础上,2023年新增至15个,其中农村公益食堂7个。依托农村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平台,打造“智慧平台+助餐机构+助餐点”模式,建立可持续、可发展的农村助餐机制。

下一步,我市将以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为抓手,狠抓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发挥,持续扩大农村养老助餐服务供给,给广大农村老年人更多的幸福感、满足感和获得感。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24529

 
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72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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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延昌代表

提出的关于建设农村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力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按照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开展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我市致力于推进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2022年以来,全市16个涉农县(市、区)已实现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

一是大力支持农村幸福互助院建设。为支持农村开展互助养老服务,省级财政对由乡镇或村委会组织新建、利用集体房产改建或租赁开办的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有休息室、活动室、餐厅和室外活动场所管理运转满1年的农村幸福互助院,新建的给予20万元 、改建或租赁10万元次性建设补贴。


二是支持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营。综合型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模在750平米以上),建成经属地县级民政部门评估验收,签订相关监管协议并运营满一年后,市级财政按照不超过其符合相关设施建设标准内项目总投资50%且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取得优秀、良好、合格评估等级的,街道(乡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个每年分别给予15万元、12万元、9万元运营补贴,社区日间照料站点每个每年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运营补贴。

三是支持老年助餐设施建设。老年餐厅、老年助餐点,建成经评估验收并签订相关监管协议后,市级财政给予不超过该设施投资总额50%的一次性建设奖补。具备200客每餐供餐能力且达到50客集中堂食设置要求的老年餐厅,最高补贴5万元;具备50客每餐供餐能力且达到10客集中堂食设置要求的老年助餐点,最高补贴2万元。

四是支持建立综合责任险补贴。对养老服务中心投保场地意外险的,市级财政补助保险费的80%,有效提高了机构的抗风险能力。

五是支持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实现了每个乡镇有一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村有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的目标,建立了市县乡三级诊疗体系

二、有序推进农村孝老食堂建设

按照省厅《关于推进农村孝老食堂建设的通知》要求,2023年,我市着重推进农村养老助餐服务体系建设。我市共有涉农县(市、区)16个,含乡镇190个。截至目前,126个乡镇已建有孝老食堂,以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载体,对农村老年人按年龄阶段实行阶梯化价格优惠助餐服务,覆盖率66%。

一是科学筹划推动工作开展。按照关于推进农村孝老食堂建设的通知》要求,支持涉农县(市、区)老年助餐设施建设,利用社会资本和闲置资源改造建设老年餐厅,通过遴选考察,结合县城建设提质升级工作开展,在我市16个涉农县(市、区)建设了老年人助餐示范点20个,根据建设规模不同给予6万-10万元不等的建设补贴。目前已全部社会化运营,实现了对农村老年人按年龄阶段、实行阶梯化价格优惠助餐。16个涉农县(市、区)每日提供助餐服务约2000余人次,2023年以来累计提供助餐服务20.7万人次。

二是创新政策支持服务开展。2022年,我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市级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支持老年助餐设施建设,社会资本利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闲置资源改造建设的老年餐厅、老年助餐点、独立设置的老年助餐车,经评估验收并签订监管协议后,给予0.3万至5万元不等的一次建设补贴;老年人助餐点投保场地责任保险,市财政按照参保费用的80%予以保费补贴。同时,各县(市、区)也在积极探索农村养老助餐模式,比如,平山县的荷花基金会养老助餐项目、高邑县打造“爱心食堂”,都开展得如火如荼、有声有色。

三是多措并举做好助餐服务。与市广电882频率合作“882蒲公英爱心助餐”公益项目,每月的28日为60周岁的老年人提供一份免费的公益午餐,并通过现场直播、视频号等渠道进行宣传,在2022年7个公益餐厅的基础上,2023年新增至15个,其中农村公益食堂7个。依托农村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平台,打造“智慧平台+助餐机构+助餐点”模式,建立可持续、可发展的农村助餐机制。

下一步,我市将以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为抓手,狠抓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发挥,持续扩大农村养老助餐服务供给,给广大农村老年人更多的幸福感、满足感和获得感。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2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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