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会议第1200号建议的答复
宋风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积极鼓励居民加装电梯,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升居住品质。截至目前,我市既有住宅已加装电梯231部,2024年正在加装电梯18部,加装电梯数量位列全省第一位。“制定实施方案”“方案联合审查”“联合竣工验收”等加装电梯政策被列入住建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二批),在全国范围推广。
一、加强政府引导,强化基层协商。一是夯实街道、社区责任,积极发动街道、社区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针对业主意见难以统一、存在异议的,由辖区居委会组织加装电梯业主和持反对意见的业主进行协商,经居委会调解仍有异议的,街道办事处再次调解,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调解情况进行记录,并分别在申请人递交的加装电梯项目申请资料上盖章确认调解结果。经两次调解仍有异议的,建议经司法途径予以裁决,以法定结果为准。二是由于各小区实际情况不同,我市积极组织各县(市、区)搜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成功案例的加装电梯出资方案和后期维护费用出资方案,为居民加装电梯提供参考依据。三是针对权益受损的业主,鼓励居民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通过给予权益受损业主资金补偿等方式。
二、拓宽筹资渠道,多方筹措资金。一是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由拟加装电梯服务范围内的业主共同承担加装电梯及使用维护费用,业主可根据所在楼层、面积等因素分摊资金,分摊比例由出资的全体业主协商确定。鼓励小区成片集中加装电梯,降低加装电梯成本。二是允许业主(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使用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三是加大财政补贴力度,2023年8月29日,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石家庄市市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石住建办〔2023〕13号),明确将市级财政补贴由7万元/部提高至15万元/部,补贴标准全省最高。2023年,我市共计下达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市级补助资金127万元。四是我市积极鼓励社会企业出资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如在新华区开展“公交电梯”试点,由新华区引入河北乐宜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90万元在华泰家园小区加装3部“公交电梯”,采用公交车的计次刷卡模式,居民可直接按次刷卡乘坐电梯。加装电梯费用以及日常维护费用全部由项目投资方负责,居民不用承担,解决了居民一次性出资的难题。但是经加装电梯企业测算,“公交电梯”收费较少,回报率低且回本周期较长,一定程度上难以广泛推广。
三、简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审批。为推动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我市对标借鉴全国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本着便民、高效原则,于2023年重新修订出台《石家庄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提出优化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手续举措。关于施工许可方面,优化施工许可审批,加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进度,一是精简施工许可手续申请材料,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用联合审查意见代替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两项材料,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并同步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备案手续;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对于工程投资额或建筑面积在我省规定施工许可限额以下,或者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不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取得联合审查意见即可开工建设,开工前建设单位书面告知属地各行政主管部门和辖区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同时附联合审查意见一并报送,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范围。关于竣工验收方面,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土建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联合验收牵头部门一并提交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申请,由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和建设单位约定时间,同步进行竣工验收和联合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相关部门出具联合验收意见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细则》修改为“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电梯安装等单位对加装电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邀请属地各行政主管部门和辖区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参加”,在简化验收手续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石家庄已按照《细则》要求,在县级行政审批部门开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绿色通道,并设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受理窗口,由县级行政审批部门牵头联合审查工作。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大部分工程属于在施工许可限额以下或不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持专项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加装电梯协议、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等材料,到县级行政审批部门申请联合审查,由县级行政审批部门召集有关部门签署联合审查意见,取得联合审查意见即可开工建设。已基本实现“一站式”审批,节省了审批手续的办理时间,提高了审批效率。
下一步,我市将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结合实际进一步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政策、制度进行完善,安全、高效、科学、合理地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为居民打造宜居的生活环境,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底色更浓。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