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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31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5    来源:提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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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松代表

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就医数字一体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石家庄市高度重视智慧医疗和数字健康建设与发展,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的通知》和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群众身边有“医靠”专项行动的通知》,大力推动远程医疗网络和互联网医院建设,有效提升了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群众就医“一卡通”基本实现。近年来,我市不断优化就诊流程,提升群众就医体验,先后在市办、县办公立医院实现了实体医保(社保)卡、电子健康码直接挂号就医。特别是2023年,按照上级人社、卫健部门要求,如期实现了43所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电子社保卡就医“一卡通”目标,入选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示范场景。目前,绝大多数群众就医已经不再需要办理院内实体就诊卡,持手机或者医保卡就可以跨院就医,有效解决了“一人多卡、重复办卡”等就医难点问题。

二、健康档案和诊疗信息互认共享更加深入。依托健康石家庄微信公众号和石家庄智慧健康网,已经实现了对市民开放的健康档案管理查询功能,市县两级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基本诊疗信息、用药记录长期医嘱等诊疗信息和基层公卫信息正在通过市、县两级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实时归集。全市8所市办医院、31家县办医院(含中医院)和超过200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经实现了诊疗信息的互通共享,并在现行政策实现了互认,为群众减轻了就医负担。

三、远程就医服务更加普及。近年来,在省卫健委的大力指导下,我市持续完善市、县、乡三级远程医疗网络体系建设,在16个县(市、区)建设了240家远程诊室,小推车、摄像头等硬件设配均已安装完成,初步实现了市、县、乡远程医疗三级网络全覆盖。同时,组建了市、县两级共19家远程医疗分中心,指定市人民医院作为市级远程医疗分中心,负责全市远程医疗的组织、协调、指导、培训及调研、数据统计等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远程医疗服务环节,助力分级诊疗,有效方便患者看病就医。

四、数字化医疗建设发展更加规范。我市全面启动《石家庄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经过基础调研、召开座谈会、汇编材料、征求意见等环节,并于2023年12月31日起施行,数字化医疗被列入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二条,为加快数字化医疗建设提供法规保障和支撑。2023年,我市成功入选国家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城市,在智慧医院建设方面获得了中央、省级财政的大力支持。

下一步,我市将建设“市县两级公立医院医学影像及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服务平台谋划建设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服务平台”,实现群众医学影像数据的集中存储,无需在跨院就医时携带实体胶片和纸质报告,并可实现检验检查结果的政策内互认,有效避免患者重复检查,医生经授权可以调阅患者既往的医学影像原始数据和检验检查结果,使诊断更加准确高效。此项工作已列入市政府2024年民生实事,将在年内全部实现。我们将完成分级诊疗信息系统的全面升级、上线二级医院智能辅助诊断系统,不断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的下沉延伸;加大互联网医院和智慧医院的建设力度,不断提升互联网诊疗服务质量,让更多群众享受线上就诊取药的便利。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得到您进一步的指导和建议。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24528

 
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31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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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松代表

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就医数字一体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石家庄市高度重视智慧医疗和数字健康建设与发展,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的通知》和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群众身边有“医靠”专项行动的通知》,大力推动远程医疗网络和互联网医院建设,有效提升了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群众就医“一卡通”基本实现。近年来,我市不断优化就诊流程,提升群众就医体验,先后在市办、县办公立医院实现了实体医保(社保)卡、电子健康码直接挂号就医。特别是2023年,按照上级人社、卫健部门要求,如期实现了43所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电子社保卡就医“一卡通”目标,入选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示范场景。目前,绝大多数群众就医已经不再需要办理院内实体就诊卡,持手机或者医保卡就可以跨院就医,有效解决了“一人多卡、重复办卡”等就医难点问题。

二、健康档案和诊疗信息互认共享更加深入。依托健康石家庄微信公众号和石家庄智慧健康网,已经实现了对市民开放的健康档案管理查询功能,市县两级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基本诊疗信息、用药记录长期医嘱等诊疗信息和基层公卫信息正在通过市、县两级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实时归集。全市8所市办医院、31家县办医院(含中医院)和超过200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经实现了诊疗信息的互通共享,并在现行政策实现了互认,为群众减轻了就医负担。

三、远程就医服务更加普及。近年来,在省卫健委的大力指导下,我市持续完善市、县、乡三级远程医疗网络体系建设,在16个县(市、区)建设了240家远程诊室,小推车、摄像头等硬件设配均已安装完成,初步实现了市、县、乡远程医疗三级网络全覆盖。同时,组建了市、县两级共19家远程医疗分中心,指定市人民医院作为市级远程医疗分中心,负责全市远程医疗的组织、协调、指导、培训及调研、数据统计等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远程医疗服务环节,助力分级诊疗,有效方便患者看病就医。

四、数字化医疗建设发展更加规范。我市全面启动《石家庄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经过基础调研、召开座谈会、汇编材料、征求意见等环节,并于2023年12月31日起施行,数字化医疗被列入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二条,为加快数字化医疗建设提供法规保障和支撑。2023年,我市成功入选国家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城市,在智慧医院建设方面获得了中央、省级财政的大力支持。

下一步,我市将建设“市县两级公立医院医学影像及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服务平台谋划建设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服务平台”,实现群众医学影像数据的集中存储,无需在跨院就医时携带实体胶片和纸质报告,并可实现检验检查结果的政策内互认,有效避免患者重复检查,医生经授权可以调阅患者既往的医学影像原始数据和检验检查结果,使诊断更加准确高效。此项工作已列入市政府2024年民生实事,将在年内全部实现。我们将完成分级诊疗信息系统的全面升级、上线二级医院智能辅助诊断系统,不断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的下沉延伸;加大互联网医院和智慧医院的建设力度,不断提升互联网诊疗服务质量,让更多群众享受线上就诊取药的便利。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得到您进一步的指导和建议。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2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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