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会议第0185号提案的答复
王海侠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滹沱河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高标准实施滹沱河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持续改善滹沱河生态环境,建成百公里生态长廊,滹沱河(石家庄市段)入选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昔日母亲河不断焕发新生机。
一、突出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滹沱河保护与建设
我市出台了《滹沱河生态修复工程规划(暨沿线地区综合提升规划)》《石家庄市滹沱河保护条例》,为滹沱河生态修复保护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高标准编制了《石家庄·滹沱河经济带发展规划》,统筹推进滹沱河生态景观带和经济带建设。滹沱河生态长廊成为城市未来发展的主要增量空间,以修复后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基础,引导城市新兴功能向滹沱河沿线聚集,实现生态效益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转化,为城市发展提供绿色动能。
二、坚持生态优先,系统推进滹沱河生态复苏
我市坚持以“母亲河复苏行动”为抓手,科学统筹“盆中水”与“盆外水”,通过遥感监测、现场核查等手段,精准实施滹沱河生态补水,动态跟踪补水效果,确保河道畅通和生态流量达标。岗南水库、黄壁庄水库向滹沱河补水不低于1.2亿立方米,南水北调中线通过滹沱河退水闸相机补水,正常来水条件下,实现黄壁庄水库至献县枢纽全线贯通。通过科学调度和精准补水,逐步恢复河湖生态功能,实现河湖水系健康良性循环。同时,坚持水岸同治,织密管护网络,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湖库“四乱”清理整治,维护“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滹沱河沿线生态环境。
三、维护生物多样性,持续推进滹沱河生态修复
(一)加强滹沱河两岸绿化防护林建设。为增强防风固土能力,减少风沙危害,我市坚持量质并重、造管共举、综合施策,在滹沱河两岸各建设约1000米的绿化林带,栽植树种主要为杨树。同时,对市域范围内滹沱河流域开展了生态修复工作,累计完成造林面积254.4万亩。
(二)加大滹沱河沿线鸟类栖息地建设。滹沱河湿地在每年候鸟迁徙季,可吸引超过220种、数十万只鸟类驻足,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鸟类14种,国家二级保护鸟类42种。为更好保护栖息于滹沱河的野生鸟类,在滹沱河城区段修复五个生态鸟岛,在重点区域城区段布设15个监测点位,对滹沱河流域鸟类等野生动物进行全方位监测与保护,通过营造生态环境吸引更多的鸟类停留。同时,组织巡护队伍对鸟类迁徙通道、栖息繁衍地等重点区域进行全覆盖巡护,为候鸟迁徙保驾护航,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
四、加强水质改善,扎实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
(一)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新建污水处理厂3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6座,配套建设雨污管网55千米;对沿河1公里范围内畜禽养殖进行排查整治,关闭或改造畜禽养殖场(户)86家;全面排查清理入河排污口,封堵各类非法入河排污口14个;对127个傍河村庄进行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得到有效管控;在关键节点建设人工湿地,作为污水深度净化的补充措施。
(二)加强沿线水质管控。制定了《滹沱河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方案》,通过全面排查清理入河排污口、强化工业污染减排、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管理、推动城镇再生水全部有效回收利用、加强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利用高科技手段提高智能化管理能力等措施,全力改善滹沱河水环境质量。同时,加强来水监测预警和污染防治工作,在干流及重要汇入支流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6个,实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近年来,我市河流水质稳定保持在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标准,2024年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五、涵养地下水源,积极开展地下水位监测
近年来,由于南水北调受水区大幅度削减地下水开采,加上南水北调和上游岗黄水库持续生态补水,2023年滹沱河补水量8.7亿立方米,2024年补水量5.3亿立方米,滹沱河生态蓄水持续维持高位,2024年底滹沱河沿线地下水位较2018年平均回升了约5.5米。按照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的通知》,我市地下水漏斗基本消失,但地下水采补还处于紧平衡状态,需要进一步采取压降措施,并且持续进行回补,更好涵养地下水源。后续将依托国家级、省级298个地下水位监测站点,落实监测需求,积极开展地下水位管控专项研究,认真研究地下水位变化规律,制定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巩固地下水位止降回升局面。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水质达标为目标,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协同管理,持续做好滹沱河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同时,将滹沱河沿线的生态资源、人文资源、产业资源融入城市发展,让人民群众在共享绿色福祉的同时,实现绿色高质量经济发展。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