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会议第1659号建议的答复
秦慧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国家重点文物幽居寺塔修缮保护和建设历史博物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幽居寺创建于东魏末年,北齐天保七年(556年)扩建,幽居寺塔为唐代风格砖塔,2001年,国务院公布幽居寺塔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市高度重视文物保护与传承工作,持续修缮保护幽居寺塔,不断提升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
一、关于幽居寺塔修缮保护情况。2012年8月,灵寿县文物部门对幽居寺塔进行了修缮。根据幽居寺塔现状,2024年灵寿县再次申请对幽居寺塔进行修缮保护,已经报请国家文物局同意,幽居寺塔保护修缮项目成功列入了2025年度保护项目计划,项目拟对局部坍塌角檐进行加固,外墙不当粉刷进行处理等,能有效解决塔体安全隐患。目前设计方案正在编制中。
二、关于幽居寺塔外围保护区域建设。幽居寺塔地属灵寿县寨头乡,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已由河北省文物局公布备案。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环境改善有利于提升城市形象与品质,涉及幽居寺塔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活动的,需依规履行报批手续。经了解,目前尚无幽居寺塔保护范围矢量数据,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初步判断,塔的东、南、西侧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北侧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因该区域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目前尚不具备办理用地手续的条件。可待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并按要求修改国土空间规划后,按照《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大遗址保护规划和用地保障的通知》(办考发〔2024〕12号)有关精神,对于古遗址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并符合用地条件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予以积极保障。
三、关于建设历史文化遗址博物馆。经深入调研与评估,因以文物单位为依托建设博物馆涉及到的问题较多,暂不具备建设条件。为更好展示幽居寺塔历史价值,目前灵寿县博物馆已将幽居寺塔相关附属文物进行多次展览宣传,通过合理的陈列展示,使这些珍贵文物与公众见面,充分发挥了文物的社会价值和作用。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