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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169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17    来源:提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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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日华代表

提出的“关于在石家庄市建立停车场统一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车辆的增多,居民停车需求日益上涨,对停车场的管理水平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出行效率。2025年,我市出台了《石家庄市停车管理条例》,要求停车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接入全市机动车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时上传停车数据信息,为广大市民的出行停车提供信息化支撑(如错时共享、快速寻找泊位、预约车位、先离场后付费等),以满足不同业态停车管理需求。

一、开发建设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构建停车共享新局面

为切实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着力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停车共享工作格局。2021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城管局等部门联合中萌智能城市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开展了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建设工作。2024年11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作为牵头单位,由石家庄城市静态停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中萌智能城市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了国有控股的石家庄城停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开发建设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工作。该平台具备线上备案管理、车场状态监控、信息发布与调度、僵尸车管理、车辆引流与稽查布控、停车信用体系、共享停车、全预约车场、社区车场管理、内部车场管理、市民监督举报等多项功能,性能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对静态交通管理具有强大支撑作用,数智赋能城市停车管理成效明显。目前,该平台已覆盖超过2100个公共停车场,涉及34万余个泊位,对外开放停车场覆盖率达85%以上。

二、积极推广停车支付系统,助力停车管理全覆盖

为确保“全市一张网”建设顺利推进,实现停车管理的全面覆盖,全市各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共同推动停车支付系统扩面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经调查研究,目前全市机动车ETC付费离场只占26.3%,原因是ETC关联银行不同,折扣力度不同,部分ETC本地银行系统不予支持。若想全面开通需有国家级支付平台支持。目前,我市在61家大型停车场开展“先离场后付费”试点,大大提升了车辆离场的速度,市民对此反映良好,后续将逐步在各大停车场推广“先离场后付费”功能。

三、制定出台停车管理条例,保障停车管理规范有序

为了加强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提升停车服务水平,推进宜居宜业城市建设,制定了《石家庄市停车管理条例》,已2025年5月1日施行。条例明确要求: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本市机动车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整合停车数据信息,向社会提供泊位查询、停车引导、泊位共享等服务。提供经营服务的停车设施和面向社会免费开放的专用停车场,其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接入全市机动车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并实时上传停车数据信息。已接入全市机动车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停车设施,其停车泊位数量、出入口位置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停车设施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上传变更信息。鼓励其他停车设施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将相关信息上传并接入全市机动车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完善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功能,加快推进“全市一张网”建设。一是加强技术研发与创新提升平台智能化水平,推动车位导航、无感支付等功能的全面应用,建设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统一调度、统一诱导、统一平台、统一支付的城市数字化停车管理体系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确保平台建设与运营的高效推进三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引导市民积极参与智慧停车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停车秩序为石家庄静态交通做出贡献。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25619 

 
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169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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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日华代表

提出的“关于在石家庄市建立停车场统一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车辆的增多,居民停车需求日益上涨,对停车场的管理水平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出行效率。2025年,我市出台了《石家庄市停车管理条例》,要求停车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接入全市机动车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时上传停车数据信息,为广大市民的出行停车提供信息化支撑(如错时共享、快速寻找泊位、预约车位、先离场后付费等),以满足不同业态停车管理需求。

一、开发建设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构建停车共享新局面

为切实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着力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停车共享工作格局。2021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城管局等部门联合中萌智能城市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开展了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建设工作。2024年11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作为牵头单位,由石家庄城市静态停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中萌智能城市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了国有控股的石家庄城停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开发建设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工作。该平台具备线上备案管理、车场状态监控、信息发布与调度、僵尸车管理、车辆引流与稽查布控、停车信用体系、共享停车、全预约车场、社区车场管理、内部车场管理、市民监督举报等多项功能,性能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对静态交通管理具有强大支撑作用,数智赋能城市停车管理成效明显。目前,该平台已覆盖超过2100个公共停车场,涉及34万余个泊位,对外开放停车场覆盖率达85%以上。

二、积极推广停车支付系统,助力停车管理全覆盖

为确保“全市一张网”建设顺利推进,实现停车管理的全面覆盖,全市各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共同推动停车支付系统扩面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经调查研究,目前全市机动车ETC付费离场只占26.3%,原因是ETC关联银行不同,折扣力度不同,部分ETC本地银行系统不予支持。若想全面开通需有国家级支付平台支持。目前,我市在61家大型停车场开展“先离场后付费”试点,大大提升了车辆离场的速度,市民对此反映良好,后续将逐步在各大停车场推广“先离场后付费”功能。

三、制定出台停车管理条例,保障停车管理规范有序

为了加强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提升停车服务水平,推进宜居宜业城市建设,制定了《石家庄市停车管理条例》,已2025年5月1日施行。条例明确要求: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本市机动车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整合停车数据信息,向社会提供泊位查询、停车引导、泊位共享等服务。提供经营服务的停车设施和面向社会免费开放的专用停车场,其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接入全市机动车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并实时上传停车数据信息。已接入全市机动车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停车设施,其停车泊位数量、出入口位置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停车设施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上传变更信息。鼓励其他停车设施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将相关信息上传并接入全市机动车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完善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功能,加快推进“全市一张网”建设。一是加强技术研发与创新提升平台智能化水平,推动车位导航、无感支付等功能的全面应用,建设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统一调度、统一诱导、统一平台、统一支付的城市数字化停车管理体系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确保平台建设与运营的高效推进三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引导市民积极参与智慧停车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停车秩序为石家庄静态交通做出贡献。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2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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