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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教育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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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石家庄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教育局联系(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大街23-1号,电话:0311-86036653,电子邮箱:sjzjyjjys@163.com)。

一、总体情况

根据《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政务公开考核指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工作落实等方面,压实责任,多措并举,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见行见效、落地落实。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全年,我局及时公开招生入学、小学生暑期免费托管、区域教育资源布局规划等各类教育信息共计2610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及局官网公开信息1680条,通过“石家庄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教育信息930条。全市教育系统累计在中央、省、市三级党媒刊发新闻稿件1.49万余篇。在局官网“互动交流”专栏答复网民留言26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提升依申请公开质效,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两项,均按照规定在限期内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新修订了《石家庄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二是完善《石家庄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促进网站安全高效运行;三是完善了《石家庄市教育局工作秘密事项清单》,规范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四是进一步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认真执行《石家庄市教育局拟发公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石家庄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坚持负面清单之外无例外。

(四)平台建设方面。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和新媒体运行管理办法,立足教育工作实际,突出教育网站特色,传播石家庄教育声音,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强化对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管理和安全保障,确保不出现信息安全问题。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各科室职责任务,使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同步推进。二是加强市直教育系统政务媒体监管。对直属学校、局属事业单位、市属高校140余个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媒体开展违规内容自查和信息动态监测,遇违规内容及时预警改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6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6.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不够等。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分析,创新举措,分类施策,全面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创新政策解读的渠道和路径,多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记得住的方式解读政策;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强化过程管理,整体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石家庄市教育局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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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石家庄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教育局联系(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大街23-1号,电话:0311-86036653,电子邮箱:sjzjyjjys@163.com)。

一、总体情况

根据《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政务公开考核指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工作落实等方面,压实责任,多措并举,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见行见效、落地落实。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全年,我局及时公开招生入学、小学生暑期免费托管、区域教育资源布局规划等各类教育信息共计2610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及局官网公开信息1680条,通过“石家庄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教育信息930条。全市教育系统累计在中央、省、市三级党媒刊发新闻稿件1.49万余篇。在局官网“互动交流”专栏答复网民留言26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提升依申请公开质效,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两项,均按照规定在限期内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新修订了《石家庄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二是完善《石家庄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促进网站安全高效运行;三是完善了《石家庄市教育局工作秘密事项清单》,规范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四是进一步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认真执行《石家庄市教育局拟发公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石家庄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坚持负面清单之外无例外。

(四)平台建设方面。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和新媒体运行管理办法,立足教育工作实际,突出教育网站特色,传播石家庄教育声音,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强化对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管理和安全保障,确保不出现信息安全问题。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各科室职责任务,使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同步推进。二是加强市直教育系统政务媒体监管。对直属学校、局属事业单位、市属高校140余个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媒体开展违规内容自查和信息动态监测,遇违规内容及时预警改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6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6.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不够等。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分析,创新举措,分类施策,全面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创新政策解读的渠道和路径,多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记得住的方式解读政策;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强化过程管理,整体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石家庄市教育局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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