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适老化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16  > 市政府部门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21    来源:
【字体: 】    打印
一、前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定,由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写。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内容和所列数据主要来自局门户网站、内网、行政服务大厅、建设用地服务中心和地产交易市场等,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二、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不断增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一)公开机构建设情况。结合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定由一位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办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局办公室、法规处、人事处、信息中心和政务大厅骨干参加,负责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同时,要求所属各单位明确了一名领导和一名专人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备案,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主管人员具体负责、所属单位密切配合”的有效工作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补充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和《公开指南》,梳理修订了涵盖我局全部业务的14类45项68条具体内容的《政务公开目录》,将公开事项细化到主办单位和办理人;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单位班子和个人年度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另外,严格梳理制定了行政权力清单、流程图和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通过局门户网等形式进行主动公开,通过“市长公开电话”、“政务大厅”等形式依申请公开。
三、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国土资源工作,从程序、内容和方式方法上力求全面。一是将本局职能、审批办理事项、流程程序、时限要求、标准依据等在政务大厅的LED 显示屏上和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在网站上开设了“重点领域”和“征地信息”专栏,并定期更新维护数据。我局加强与石家庄电台、石家庄日报社的联系,结合重点工作,穿插解读社会各界关注的国土资源热点问题,报道工作动态,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展示国土部门形象,增强了全社会国土法制观念。组织策划“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测绘法宣传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上街宣传,收到了良好宣传效果。二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要求,本着推动政策落地、促进依法行政、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工作宗旨,明确了我局应解读的政策范围和内容,重点对土地的规划与利用、地籍管理与不动产登记、耕地保护与整治、地质与矿产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最新政策,进行了解读分析,切实做到了全面、详尽、准确,便于群众理解和查阅;局领导带头接受媒体采访,发挥了“第一新闻发言人”作用,年初以来,我局梁伟副局长针对“一问责八清理”中的土地整治问题,接受了石家庄电视台的采访;张晓普总规划师通过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频道和石家庄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栏目,对新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政策解读,通过与群众互动等方式,解答群众关心的不动产的相关问题,受到好评;进一步规范了解读程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将解读责任落实到各个业务职能处室,明确处室负责人为首要责任人,从而保障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今后的重要政策解读工作中,我局将努力做到对新出台的政策进行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切实提高本部门的公信力,为我市国土资源管理事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今年以来主动公开信息1424条,基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条,回应公开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3次,累计网上答复群众咨询和举报留言信息2500余条,回复率达100%;公开全市土地登记信息628条,内网行政审批结果信息470余条,土地招拍挂及成交结果信息75条,土地征收与征地补偿安置公告198条,各类通知文件公告38条,法律法规17条,累计发布工作动态新闻类信息349余条,12345便民服务平台交办事项760项。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广大群众对涉及征地、拆迁、补偿等信息的关注度依然很大,通过政务公开形式保障自己的知情权和合法利益的意识明显增强,一年来,累计收到信息申请408条,其中当面申请106条、网络申请13条、信函申请289条,按时办结和答复408条,其中同意公开答复313条,因涉及商业秘密不同意公开答复12条,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25条,申请信息不存在数36条,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18条,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4条。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今年以来,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共23件,其中,维护具体行政行为数7件,被依法纠错7件,其他情况9件。行政诉讼11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8件,其他情形数3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尽管我局的信息工作稳步推进,但由于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变化的新情况、新特点,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和信息量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个别工作人员素质仍需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省、市三级的要求,继续高标准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尤其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持续抓、抓全面,确保公权运用到哪里,服务就跟进哪里,公开及延伸到哪里。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修订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突出做好主动公开,及时督促局属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国土部门做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工作,注重公开工作依据、标准、执行过程、结果等组成要素。
三是进一步抓好平台建设。加强网络建设,完善网上审批、查询、投诉等服务范围,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大力推行和完善电子政务,搞好在线互动,运用微信、微博推进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搞好人员调配,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基层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掌握新知识、运用新技术,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16 >> 市政府部门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21    来源:
【字体: 】    打印
一、前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定,由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写。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内容和所列数据主要来自局门户网站、内网、行政服务大厅、建设用地服务中心和地产交易市场等,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二、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不断增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一)公开机构建设情况。结合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定由一位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办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局办公室、法规处、人事处、信息中心和政务大厅骨干参加,负责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同时,要求所属各单位明确了一名领导和一名专人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备案,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主管人员具体负责、所属单位密切配合”的有效工作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补充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和《公开指南》,梳理修订了涵盖我局全部业务的14类45项68条具体内容的《政务公开目录》,将公开事项细化到主办单位和办理人;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单位班子和个人年度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另外,严格梳理制定了行政权力清单、流程图和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通过局门户网等形式进行主动公开,通过“市长公开电话”、“政务大厅”等形式依申请公开。
三、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国土资源工作,从程序、内容和方式方法上力求全面。一是将本局职能、审批办理事项、流程程序、时限要求、标准依据等在政务大厅的LED 显示屏上和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在网站上开设了“重点领域”和“征地信息”专栏,并定期更新维护数据。我局加强与石家庄电台、石家庄日报社的联系,结合重点工作,穿插解读社会各界关注的国土资源热点问题,报道工作动态,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展示国土部门形象,增强了全社会国土法制观念。组织策划“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测绘法宣传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上街宣传,收到了良好宣传效果。二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要求,本着推动政策落地、促进依法行政、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工作宗旨,明确了我局应解读的政策范围和内容,重点对土地的规划与利用、地籍管理与不动产登记、耕地保护与整治、地质与矿产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最新政策,进行了解读分析,切实做到了全面、详尽、准确,便于群众理解和查阅;局领导带头接受媒体采访,发挥了“第一新闻发言人”作用,年初以来,我局梁伟副局长针对“一问责八清理”中的土地整治问题,接受了石家庄电视台的采访;张晓普总规划师通过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频道和石家庄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栏目,对新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政策解读,通过与群众互动等方式,解答群众关心的不动产的相关问题,受到好评;进一步规范了解读程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将解读责任落实到各个业务职能处室,明确处室负责人为首要责任人,从而保障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今后的重要政策解读工作中,我局将努力做到对新出台的政策进行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切实提高本部门的公信力,为我市国土资源管理事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今年以来主动公开信息1424条,基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条,回应公开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3次,累计网上答复群众咨询和举报留言信息2500余条,回复率达100%;公开全市土地登记信息628条,内网行政审批结果信息470余条,土地招拍挂及成交结果信息75条,土地征收与征地补偿安置公告198条,各类通知文件公告38条,法律法规17条,累计发布工作动态新闻类信息349余条,12345便民服务平台交办事项760项。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广大群众对涉及征地、拆迁、补偿等信息的关注度依然很大,通过政务公开形式保障自己的知情权和合法利益的意识明显增强,一年来,累计收到信息申请408条,其中当面申请106条、网络申请13条、信函申请289条,按时办结和答复408条,其中同意公开答复313条,因涉及商业秘密不同意公开答复12条,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25条,申请信息不存在数36条,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18条,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4条。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今年以来,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共23件,其中,维护具体行政行为数7件,被依法纠错7件,其他情况9件。行政诉讼11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8件,其他情形数3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尽管我局的信息工作稳步推进,但由于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变化的新情况、新特点,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和信息量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个别工作人员素质仍需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省、市三级的要求,继续高标准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尤其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持续抓、抓全面,确保公权运用到哪里,服务就跟进哪里,公开及延伸到哪里。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修订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突出做好主动公开,及时督促局属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国土部门做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工作,注重公开工作依据、标准、执行过程、结果等组成要素。
三是进一步抓好平台建设。加强网络建设,完善网上审批、查询、投诉等服务范围,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大力推行和完善电子政务,搞好在线互动,运用微信、微博推进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搞好人员调配,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基层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掌握新知识、运用新技术,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关于本站|网站声明|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承办
冀ICP备06000020号-1 网站标识码:1301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