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简称市国资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7年工作计划和安排等方面内容。统计数据和内容时限截止于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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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6年,市国资委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主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机关处室和监管企业大力支持配合下,我们紧紧围绕全委的中心工作,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委门户网站、工作简报和公开栏等手段,及时公开有关国企改革发展、国资监管和企业党的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宣传报道国资委系统的工作成绩,通过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认真完成政务信息发布及报送工作。2016年,委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53条,政府信箱答复20条,答复率100%。国务院国资委采用我委信息15条,省国资委网站采用我委信息24条,省国资委简报采用我委信息5条。按照要求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报送重点信息58条。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考核工作。按照《石家庄市国资委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要求,采取季度通报、半年通报和年度总结三种方式,及时公布各处室和监管企事业单位信息报送情况,促进了信息数量和质量的提升。
三是加强网络安全运行和信息维护工作。今年,分别完成了省、市公安部门要求的网站备案工作,完成了国家主管部门要求的党政机关域名注册工作,顺利完成省、市网络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政府网站考评办法要求,及时更新维护门户网站信息内容,确保上网信息的及时、准确和保密。
四是优化网站栏目设置,积极提高办公效率。在门户网站上新增了“意见征集”栏目,为社会各界就国企改革发展建言献策提供了沟通渠道。按照要求,开设“国有企业重大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推动了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开通了委信息交互平台,实现了网上公文流转和政务信息传递,提高了办公效率和安全保密性。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办理岗位和职责,公布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电话和工作信箱。2016年未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单位和个人到市国资委现场咨询有关问题,我们基本上都能提供准确和满意的答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益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没有《条例》规定的确有经济困难群众向市国资委提出依申请公开信息,因此,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2017年工作计划和安排
2017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信息挖掘力度,多写多报精品信息,提高上报采用率;二是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切实保障网站网络信息安全;三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民交流渠道,确保网民留言答复率100%;四是加强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委信息报送质量。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