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石教函〔2021〕258号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21年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高校:
- 为宣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冀教安函〔2021〕9号),市教育局将于6月12—19日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2021年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 一、活动主题
- 2021年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俭崇信 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
- 二、活动目的
-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宣传“尚俭崇信”的食品安全理念。
- (二)集中展示全市教育系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成果,通过制度建设、“双控”机制建设、智慧校园建设等,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 (三)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加强科普宣传,强化风险管控,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树立科学理性消费理念,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 三、活动内容
- (一)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推进2021年“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加大营养教育力度,普及食品营养等健康知识,倡导健康饮食理念。
-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校园网、校园屏幕和广播、黑板报、手抄报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河北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
-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有食堂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结合实际,邀请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学生家长委员会代表、媒体代表等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加工制作过程、饭菜质量等进行检查、参观和交流。营造多方共同关注、共同监督、共同管理校园食品安全的工作格局。
- (四)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主题班队会、国旗下讲话、观看视频、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向学生介绍日常生活中一些鉴别伪劣食品的小窍门,让学生了解食物中毒的原因及三无产品、食品添加剂等有关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自觉抵制在校园周边流动食品摊点,不在无食品经营资质的小商店购买不安全、不卫生小吃食品。
- (五)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食品安全、珍惜粮食手机“慧眼拍”图片(视频)展示、学生征文、诵读等活动,将粮食种植和食物加工的艰难辛苦,日常生活中的食品不卫生、不安全、三无产品以及浪费粮食等现象展示给大家,教育学生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粮食浪费现象就在我们身边,做到珍惜粮食、杜绝浪费。
- 四、活动要求
- (一)提高认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是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必要举措,是发动全社会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食品安全治理、推动形成共治共享格局的重要契机,各地、各级各类学校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实效。
- (二)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活动落实、落细、落小,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学生真切感受到食品安全关系到自身健康和切身利益,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形成氛围。
- (三)增强实效。鼓励学校引进食品安全专家和专业机构,采用传统方式与科技形式相结合的方法,围绕宣传重点,开展丰富多彩、互动性强的活动,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 (四)及时总结。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高校要对宣传周活动进行认真总结。6月 23日前将各单位活动方案、报道、图片(视频)、扫描版(PDF格式),总结以及突出单位介绍等信息以电子文件形式报送至市教育局安全处邮箱。
- 联系人:傅建强,电话:86036918,邮箱:aqc313@163.com。
-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21年6月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