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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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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综合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公开平台建设,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透明、完善。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规范设置网站栏目。在门户网站开设了机构设置栏目,公开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职能、领导及分工,并公开了我局地址、值班电话、传真、邮箱等信息。在网站设立了“行政执法公示”等专栏,公开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内容。及时在网站公开了年度预算、决算等信息。结合工作职责,修订了权责清单、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等内容并及时公开。完成了46件主办提案建议办理并按时在网站予以公开。二是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线上与石家庄广播电视台合作,制作播出医保专题节目《医保零距离》;与石家庄电台合作,在“915导医热线”开办了医保专栏,通过《医保小课堂》节目,普及群众关注医保热点问题;与长城新媒体合作,制作播出医保政策宣传短视频和长图海报,多渠道、全方位对全民参保、异地就医、待遇政策等内容进行宣传。线下通过地铁、公交等渠道,广泛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答复、审批、归档等环节工作制度。2024年,我局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申请,全部按程序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把门户网站发布关,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2024年,通过官网更新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等450余条次,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700余条次,持续进行政策宣传解读。
(五)监督保障方面。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印发了工作文件,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流程和公开措施。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邀请市政务公开办专家在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办公室综合业务培训班上授课,进一步提升了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

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

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还有待提高,政策宣传解读还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断规范平台建设,提升运维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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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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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综合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公开平台建设,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透明、完善。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规范设置网站栏目。在门户网站开设了机构设置栏目,公开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职能、领导及分工,并公开了我局地址、值班电话、传真、邮箱等信息。在网站设立了“行政执法公示”等专栏,公开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内容。及时在网站公开了年度预算、决算等信息。结合工作职责,修订了权责清单、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等内容并及时公开。完成了46件主办提案建议办理并按时在网站予以公开。二是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线上与石家庄广播电视台合作,制作播出医保专题节目《医保零距离》;与石家庄电台合作,在“915导医热线”开办了医保专栏,通过《医保小课堂》节目,普及群众关注医保热点问题;与长城新媒体合作,制作播出医保政策宣传短视频和长图海报,多渠道、全方位对全民参保、异地就医、待遇政策等内容进行宣传。线下通过地铁、公交等渠道,广泛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答复、审批、归档等环节工作制度。2024年,我局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申请,全部按程序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把门户网站发布关,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2024年,通过官网更新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等450余条次,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700余条次,持续进行政策宣传解读。
(五)监督保障方面。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印发了工作文件,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流程和公开措施。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邀请市政务公开办专家在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办公室综合业务培训班上授课,进一步提升了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

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

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还有待提高,政策宣传解读还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断规范平台建设,提升运维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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