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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来源: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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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由石家庄市水利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大力帮助和指导下,石家庄市水利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计划、有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水利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为开创水利改革发展新局面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主动公开。一是用好门户网站2024年,我局通过市水利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总数500条,概况类信息2条、政务动态类信息407条、信息公开类信息9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0条。发布各类新闻稿件180余篇,积极宣传报道水利工作,我局在市委信息工作排名中全市第。二是回应群众关切。办理人民网网民留112345市长热线回应246条,政府信箱网民留言办理87条,答复率100%通过解决群众关心关切问题,切实改进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办好提案建议。其中,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6件,3件主办,3件会办;政协提案8件,2件主办,6件会办,办结率、走访率、代表满意率均达 100%。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畅通,严格按照接收、登记、审核、答复、归档合法规范办理。对属于公开范围的,及时予以办理,不属于公开范围或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对政务信息在公开前进行审核,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对应公开的信息,按照政府信息产生后的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公开。进一步规范公文审查机制,在原发文稿纸基础上增加办公室复核意见和规范性文件复核意见两栏,明确发文审批流程,持续提高公文的规范性和严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局官网首页开设 “信息公开”栏目,该栏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推荐的版面设计,包含了要求的所有内容。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完善官网功能设置,今年新开设“办件统计公开”栏目,及时统计并公开局线上办理业务的数量。同时,安排专人对门户网站进行管理,对网站内容进行更新维护。
(五)监督保障方面。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科室具体执行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三级审核制度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准确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了各项公开任务按要求及时上网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上还需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业务不精,力度不够政务新媒体原创水平不高等。针对这些短板弱项,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狠抓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规定的最短时限内对信息进行公开;在政策解读上下功夫,通过深入学习政策文件内容,加大对水利文件、政策的解读力度;结合政务新媒体特点,采取视频、动画等多形式发布信息,提升原创水平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政务信息发布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024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石家庄市水利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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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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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由石家庄市水利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大力帮助和指导下,石家庄市水利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计划、有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水利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为开创水利改革发展新局面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主动公开。一是用好门户网站2024年,我局通过市水利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总数500条,概况类信息2条、政务动态类信息407条、信息公开类信息9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0条。发布各类新闻稿件180余篇,积极宣传报道水利工作,我局在市委信息工作排名中全市第。二是回应群众关切。办理人民网网民留112345市长热线回应246条,政府信箱网民留言办理87条,答复率100%通过解决群众关心关切问题,切实改进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办好提案建议。其中,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6件,3件主办,3件会办;政协提案8件,2件主办,6件会办,办结率、走访率、代表满意率均达 100%。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畅通,严格按照接收、登记、审核、答复、归档合法规范办理。对属于公开范围的,及时予以办理,不属于公开范围或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对政务信息在公开前进行审核,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对应公开的信息,按照政府信息产生后的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公开。进一步规范公文审查机制,在原发文稿纸基础上增加办公室复核意见和规范性文件复核意见两栏,明确发文审批流程,持续提高公文的规范性和严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局官网首页开设 “信息公开”栏目,该栏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推荐的版面设计,包含了要求的所有内容。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完善官网功能设置,今年新开设“办件统计公开”栏目,及时统计并公开局线上办理业务的数量。同时,安排专人对门户网站进行管理,对网站内容进行更新维护。
(五)监督保障方面。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科室具体执行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三级审核制度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准确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了各项公开任务按要求及时上网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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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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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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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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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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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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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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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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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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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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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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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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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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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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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上还需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业务不精,力度不够政务新媒体原创水平不高等。针对这些短板弱项,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狠抓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规定的最短时限内对信息进行公开;在政策解读上下功夫,通过深入学习政策文件内容,加大对水利文件、政策的解读力度;结合政务新媒体特点,采取视频、动画等多形式发布信息,提升原创水平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政务信息发布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024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石家庄市水利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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