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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来源: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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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电话:86688958,电子邮箱:sjzsmzz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2024年,我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按照《条例》和信息公开有关政策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传达贯彻各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全年主动公开涉及财务预决算、“双随机、一公开”、法治政府建设、乡村振兴、宗教政策法规等公开信息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完善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做好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工作,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同时,把主动公开信息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及时更新发布动态信息,信息公开前经严格审查,防止泄密、错报和误报事件,做到“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切实保障民族宗教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依托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效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渠道,拓展影响力,增强工作时效性,做到专人专职负责,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深入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安排专人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等工作机制,对于各业务科(室)主动公开的信息,发布前由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有效、真实准确;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要求,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督导,按季度进行自查,对在信息公开工作发现的问题,由分管领导督促相关科(室)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已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1.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
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继续深入学习关于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专业能力培训,提升业务人员素质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
 
 
                               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1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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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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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电话:86688958,电子邮箱:sjzsmzz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2024年,我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按照《条例》和信息公开有关政策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传达贯彻各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全年主动公开涉及财务预决算、“双随机、一公开”、法治政府建设、乡村振兴、宗教政策法规等公开信息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完善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做好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工作,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同时,把主动公开信息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及时更新发布动态信息,信息公开前经严格审查,防止泄密、错报和误报事件,做到“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切实保障民族宗教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依托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效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渠道,拓展影响力,增强工作时效性,做到专人专职负责,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深入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安排专人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等工作机制,对于各业务科(室)主动公开的信息,发布前由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有效、真实准确;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要求,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督导,按季度进行自查,对在信息公开工作发现的问题,由分管领导督促相关科(室)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已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1.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
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继续深入学习关于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专业能力培训,提升业务人员素质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
 
 
                               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1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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