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供电信息
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
明确我省分时电价机制执行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明确我省分时电价机制执行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经发局,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石家庄供电分公司,有关电力用户:
现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分时电价机制执行范围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1〕16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