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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灵寿县国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万kW光伏发电站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137035 传真:86137199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77号(邮编:05002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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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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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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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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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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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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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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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国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万kW光伏发电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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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国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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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灵寿县岔头镇、慈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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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鼎信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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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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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