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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安之若素
时间:2024-03-27 14:45:36
留言对象:灵寿县
参加的灵寿县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石家庄工作,可以在石家庄的社区服务医院使用吗?石家庄市的医院门诊可以报销使用吗?还是有定点才可以使用?额度,起付线是多少?
回复时间:2024-03-29 09:48:38
回复部门:灵寿县
您好!经县医保局核实,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石政发[2021]13号)第十五条门诊医疗待遇即普通门诊医疗费参保城乡居民(大中专学生除外)门诊统筹起付线为100元,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个人承担50%。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计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支付年度限额。已与您联系告知门诊报销政策及市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相关情况。医保相关问题可以咨询县医保局,咨询电话:0311-8296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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