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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张旭海
时间:2024-12-05 14:56:16
留言对象:赞皇县
我是一位从西阳泽中心退休的老教师,男,今年70岁。我的妻子是外省人,今年58岁,上世纪九十年代结婚后由于种种原因户口一直在外省娘家。近几年办了居住证,一直交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今年大约5月份居住证到期了未办,请问象我妻子这种情况,今年能否接着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回复时间:2024-12-09 14:47:45
回复部门:赞皇县
您好,【赞皇县医疗保障局】答复:经核实,根据《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即参保”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医保函〔2023〕43号)文件规定:“需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既可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也可直接登录‘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缴费时按照提示进行参保登记信息录入,由税务部门代为采集参保登记信息,线上推送至医保部门完成参保登记,并完成缴费”,您的妻子若已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了参保登记,且参保登记信息未缺失,可以继续缴纳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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