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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max
时间:2024-12-10 15:04:57
留言对象:行唐县
25年春节是否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回复时间:2024-12-11 08:23:14
回复部门:行唐县
您好,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21年12月24日发布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中规定:“二、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居)委会依法履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八、本《通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21年1月8日实施的《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同时废止。” 希望您继续理解和遵守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同时也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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