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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FC3
时间:2025-04-30 16:32:35
留言对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你好,我想咨询,我在石家庄长安区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 从2025.4.1号 可以每个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来偿还贷款,我想问的是我贷款审批下来以后就可以每个月提取了吗?是否需要偿还一年以后才能每个月提取,如果每个月提取线上是否可以办理?还是说必须得去线下办理。
回复时间:2025-05-06 10:55:39
回复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自2025年4月1日起,偿还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提取频次,由每12个月提取一次调整为可每月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已偿还贷款本息总额。职工在公积金中心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冲抵还贷业务的,在冲抵还贷业务办理期间,不再办理偿还该笔公积金贷款的提取业务。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与关注,如咨询公积金其它业务问题,您可在网上留言系统留下咨询问题,我们将及时为你解答,或拨打0311-12345、12329市民服务热线进行业务咨询,或关注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服务平台,了解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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