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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申卫
时间:2025-12-11 13:10:00
留言对象:行唐县
请问参加新农合的居民在住院医保结算后,自费费用还有二次报销的政策么?如果有二次报销,可以联系哪个部门?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符合哪些条件要求?我母亲在河北省二院做了人工心脏手术,总费用100多万,出院结算后个人自费30万,二次报销能报多少了?
回复时间:2025-12-15 07:21:55
回复部门:行唐县
留言人您好,县医疗保障局需根据实际情况答复,您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0311-82992318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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