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进入适老化
您的位置:首页 > 留言回复 > 详细内容
网友:黄
时间:2025-12-31 22:47:56
留言对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人2024年硕士毕业(毕业证时间是24年6月),2024年5月创办个体工商户 目前营业执照满一年也正常经营,请问是否满足创业贴息贷款的条件,公司在栾城区请问有咨询电话和办理地点吗? 另外看了之前的留言说是还要要求公务员事业单位的人进行反担保需要这个吗?
回复时间:2026-01-04 14:45:20
回复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好!根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规定,在本市内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的以下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员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可以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栾城区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311-88212816,办理地点:栾城区石栾大街970号就业服务中心210室。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办理仍需要反担保,如自然人反担保、房产抵押反担保、存单质押反担保等。具体申请资料和反担保情况可与栾城区就业服务中心联系。感谢您对我中心的关注与支持!
温馨提示:
本平台的答复内容是一种指导性意见,不具有法定效力。本平台发布的全部留言均代表反映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如违规转载、传播该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栏目版权归石家庄市政府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引用、复制及建立镜像等,违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关于本站|网站声明|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1301000003
冀ICP备20013865号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17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