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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经营者
时间:2026-01-13 16:03:04
留言对象:市行政审批局
你好,作为个体经营者,我办理营业执照,想增加电动摩托车销售,我市的政策不统一,裕华区、高新区都可以,桥西区、新华区等不允许,我想问问有限制么。
回复时间:2026-01-14 16:35:32
回复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市委市政府《石家庄市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规定:“在摩托车限行区域内,依法依规限制新增经营范围含销售摩托车(燃油、电动)市场主体。”我局将加强对各县(市、区)行政审批部门的业务指导,督促相关部门执行统一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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