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进入适老化
综合要闻
政务公开
政务动态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数据发布
美丽石家庄
您的位置:
首页
> 留言回复 > 详细内容
网友:小鱼
时间:2026-05-26 16:15:05
留言对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好,我是一名硕士研究生,目前已经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两年多,即将参加中级职称考核认定,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明确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80号)文件要求,除文件明确规定以外,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只能考核认定一次,请问如果在认定审查过程中由于工作单位变更、社保断缴等情况导致第一次考核认定未通过的话后续还可以继续参加中级职称的考核认定吗?
回复时间:2026-05-27 14:29:54
回复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好,因不满足申报条件未通过职称考核认定的,如符合政策规定要求可再次申报。
温馨提示:
本平台的答复内容是一种指导性意见,不具有法定效力。本平台发布的全部留言均代表反映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如违规转载、传播该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栏目版权归石家庄市政府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引用、复制及建立镜像等,违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关于本站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1301000003
冀ICP备20013865号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1704号